2011年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2-02-09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编制。全文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人民政府(www.shy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电话:65418910。
一、 概述
依据《条例》、《规定》以及市区两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本机关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与工程推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受理等工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设在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中心和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接待中心(宁国路129号底楼)。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要求
调整充实了建交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加强。根据目标考核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了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根据市区有关工作精神和要求,印发了《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杨建委【2011】89号),对2011年建交委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明确。
2、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做好保密审查,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关。对于建设管理工作公文办理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加强与委分管领导、机关有关科室的沟通、协调,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正确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类型。二是主动加强沟通,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申请人的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确保信息答复的准确。三是不断探索创新,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做好网上公开的同时,通过深入开展“一线工作法”、工程党建联建、办理人大政协“两会”意见提案、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等形式,密切与社区各方的联系,积极宣传有关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此外,在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时,专门编制了《两法两条例》、《22条意见汇编》等文件,并下发至全区各工地,组织参建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宣传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相关要求,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规范
1、修订了建交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内容及审核、信息公开形式及载体等规范要求,为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打下基础。
2、加强对委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指导,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窗口建设,规范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确保了招投标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编制和发布了2011年度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1年杨浦区建交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全年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89条,全文电子化信息52件,编制依申请信息目录32条。按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目录的纸质文本送交区档案馆,供市民查阅。做好区建交委网站的维护,全年发布建交委城市建设与管理信息20条。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做好信息公开月度统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公开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是: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南。
2、本机关工作职责、内部机构设置信息。
3、本机关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4、城市建设与管理中产生的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公文信息4条。
5、城市建设与管理中产生的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全年在网上发布依申请公开公文信息37条。
6、行政许可、审批实现。市政道路掘路、占路行政许可信息,全年发布掘路、占路信息共156个;涉及市政排水、河道、取水等水务行政许可信息23个;发布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信息35个。
(二)在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主要内容是:
1、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全年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信息44条,中标信息117条。
2、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信息。全年发布竣工备案信息58条。
三是在建交委网站上发布城市建设与管理有关信息,共20条。
四是其他形式:主要通过“一线工作法”、党建联建;有线电视台、杨浦时报、部门微博;召开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施工铭牌等载体和形式,宣传、发布建交委工作中产生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为当面申请,申请信息涉及公共交通提供补贴金额、动拆迁信息、工程设计方案批复、施工许可证批文、拆迁估价委托合同等多方面。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5件。加强与区法制办、规土局、房管局等部门及申请人的沟通,及时妥善办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的9件信息,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本委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着力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