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2
2019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5833512;Email:cbjdxzb@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办事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政务信息。本街道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1条,其他信息29条,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条,按时办结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街道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规定认真受理、答复。2019年,街道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通过网络申请),街道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其中1件在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主动撤回相关申请,其余3件按照《条例》和《规定》进行答复,2019年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街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党政办公室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做好季度信息公开送交、统计月报等工作。建立并完善街道制发文件的审核制度,由街道党政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逐级把关、严格程序、落实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机制,做到依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夯实基础工作。街道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长白新村街道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审核把关。按照杨浦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公开事项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公开方式完善等各项基础工作。三是提高公开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部门围绕群众关注焦点,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人员及时报送垃圾分类、普法宣传、防汛防台、扫黑除恶等信息,方便居民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和便民政策。
(四)平台建设
街道立足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延伸,并充分发挥街道门户网站、“民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载体的作用,实现各类公共信息资源的及时推送和共享,开展以文化活动、交通出行、社区事务受理、党建等内容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信息推送。结合实际,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形成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效能建设、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内围绕市政务公开检查、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主动查摆问题,对照评估结果抓好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 |
438.4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不够完善。
二是部分栏目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受理居民群众咨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办法,规范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在具体受理过程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责任到人,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街道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接待人员业务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设立监督反馈电话,由街道纪检部门实施内部监督,及时处理各类举报。
3、认真梳理,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本街道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把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列出,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对于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已进行了补充完善,同时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街道为了能够让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深入群众内心,让群众人人熟悉和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我们将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采取发文件、发简报、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横幅等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和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街道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以上率下“抓到底”,层层压实抓督导
坚持制度建设,强化标准引领,以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动力,突出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部署和落实。二是坚持活动公开。及时发布包括街道一周的活动、每周四接待来访居民的处级领导,为居民群众来访提供方便。三是用好监督队伍。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将政务公开作为街道劳动保障、帮困救助、司法信访等窗口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项目来抓。四是落实首问责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部门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及公开承诺制等。
(二)严格规范“抓到底”,落细落小抓关键
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标准化理念方式融入社区治理全领域全流程,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
一是严格公开原则。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社代会实事项目、创建文明城区实施方案等居民关注度高的事项,权力、责任、服务清单等行政权力信息。二是规范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网上政务公开的报送和公文类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形成“讲规范、用标准”的良好氛围。三是持续优化工作标准。在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梳理、审核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筛选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相关的其他文件的公开制度。
(三)重点任务“抓到底”,补齐短板抓成效
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一是利用“长白民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加强上海杨浦网站街道栏目的后台管理与建设,提高互联网+的政务公开实效。二是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文化中心设置电子信息屏,推动社区各类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三是健全、优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口受理”、“全市通办”的相关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深化融入到窗口的规范化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