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平凉路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凉路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021-654179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凉路街道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社区建设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策解读方式着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4条,主动公开率100%财政信息26条,政策解读3条,其他信息52

(二)依申请公开

2024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2024年度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发生行政复议结果纠正1件。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等一系列制度,持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开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抓实公文制发备案流程,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强化保密意识教育,将责任细化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政策解读明确政策解读责任分工,清晰界定政策解读的具体要求,秉持主动、全面、及时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解读,让政策更好地被公众理解和接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管齐下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众服务质量。一是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落实专人负责新媒体信息发布,街道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制度,将发布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二是加强运维。根据区级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信息发布与政策法规保持一致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已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回头看,查找可能存在的疏漏和不足。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扫除业务盲区。主动接受审视监督,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的作用,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不足,全力弥补短板,推动工作不断优化升级。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到人,持续推动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1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1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1

 0

 0

 1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多,涉及面广,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沟通协调和分析研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沟通了解申请人的实际诉求,确保双方对申请内容的理解准确一致。涉及争议明显、矛盾较多的政府信息,应与经办科室共同分析研判,严格执行街道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降低法律风险,避免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建设。重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业务科室经办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对涉及房屋拆迁、房屋征收、业委会、物业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频领域加强针对性学习,确保履职能力与履职要求相匹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街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要求,制定发布信息处理费收费范围、方式与标准,全年未产生收费。 

1.开展多“政府开放日”活动。7月1日上午在杨浦滨江举办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主题为“迎‘七一’ 强党纪 践行动——平凉路街道社区党员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和“幸福直通车”。此外,于8月21日上午举办2024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主题为“党群阵地新面貌,便民服务新体验”。通过多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拓宽政民互动渠道,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全方位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

2.认真做好政策发布解读深化政策解读效果,形成政策发布前草案解读、发布时同步解读、发布后跟踪解读的工作闭环。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3条,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等内容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按时编制本单位决策事项目录并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围绕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4年度平凉路街道实事项目》开展意见征集和座谈讨论,进一步促进公众参与,落实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