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地区工作办公室
关于免去徐娅嫣同志职务职级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免去徐娅嫣同志的上海市杨浦区地区工作办公室地区协调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