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的通知 2022-07-12
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不断构建完善救助长效机制,确保对象精准、资金精确、管理精细,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民政救助资金专项审计工作,以审计检查成果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检查各街道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救助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安全发放到群众手上。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检查内容
(一)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及资金运行管理情况。检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事项,确保救助对象在申请、审核、确认流程办理中,公开公正公平,并坚持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
(二)档案管理。检查街道各类救助事项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各类档案文件材料齐全,整理分类正确、合理,书写规范等要求,同时核对系统信息资料。
(三)财务管理。检查“上海民政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和“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财务报表和拨付等明细账单、资金发放对象与申请人一致等。
三、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将委托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自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对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各街道要对照此次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2、会计师事务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制度文件、检查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结果
本次专项审计将通报各街道的审计结果,对审计审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从严追究,坚决纠正社会救助资金拨付环节滞留、挪用、挤占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根据审计结果,各街道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
请各街道及时做好自查工作和相关档案、财务报表等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检查通知书
2、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工作方案
3、杨浦区各街道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时间表
杨浦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2022年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
检查通知书
街道:
现委托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对你街道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重残无业、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进行审计检查,请准备好如下材料:
1、根据提供的档案电子版清单,准备好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所有新申请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重残无业等救助对象的档案资料;
根据提供的档案电子版清单,准备好相关低保人员(主要为18-36周岁及60周岁以上)最近一次复审的档案资料;
所有特困人员供养、重残无业的复审档案资料;
根据提供的救助资金特殊发放名单,说明特殊发放原因及之后的改进措施。涉及现金发放的,请准备好现金签收资料;涉及发放给机构的,请提供发放给机构的人员和资金的明细;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重残无业等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财务账面宕账明细表及相关宕账形成的原因。(可以提供电子版科目余额表和情况说明)
对2021年救助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街道自查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停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档案;
根据提供的问卷调查对象名单,联系好相关人员参与;
其他与专项资金相关的资料,现场审计时有需求时提供。
附件2:
2021-2022年度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
检查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22年6月
实施检查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
汇总反馈阶段:2022年9月
二、检查方法
(一)档案资料和系统信息的检查
1、检查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各街道新增的救助对象的档案资料,确认纸质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2、梳理“上海民政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救助平台”)和“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内控平台”)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检查是否存在申请核对资料不完整、审核审批不及时、资金发放不合规等情况。
3、本次审计检查社会救助档案共计约3500份,其中:低保新增及复审2400份、特困人员新增及复审200份、因病支出型贫困等其他档案900份。采用信息系统数据复核、经济核对报告内容再确认、获取补充资料、电话回访、问卷等形式,对救助资料、审核审批资料的信息充分性、完整性进行检查,确认救助对象是否符合资格、救助程序是否到位。
重点关注:1、救助平台数据资料和纸质档案材料是否一致;2、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复核等操作是否合规;3、检查救助平台和内控平台操作,检查2021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4、选取100户救助家庭实施满意度问卷调查,客观掌握社会救助工作是否有效、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救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二)专项资金的检查
通过检查内控平台数据及各街道会计资料,核对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社会救助资金的记录,包括账册、凭证、各种统计汇总表,查看社会救助资金拨付流程、各街道对专项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等情况。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给各类社会救助对象。
重点关注:1、救助资金涉及社会化发放的,相关银行账户是否属于救助对象本人,如非本人及时发现差异原因;2、救助资金中涉及现金发放的,资金是否由本人签收、发放流程是否合规;3、各街道在期末账面出现救助资金结余的原因、以及年末账面出现挂账的原因(即街道支出大于收入,账面余额为负数);4、2022年6月末的账面余额结余、挂账情况。
三、检查人员安排
检查分2组,每组安排2-3人,每个街道检查4-5个工作日(具体安排视各街道实际享受低保人数确定)。
四、检查内容
(一)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申请受理、审核、审核确认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核确认”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工作人员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有无及时执行公示流程(7天);
(2)低保覆盖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低保金计算是否正确;重点检查18-36周岁及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的定期复审档案;
(3)低保申请、复核申请、调查审核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核确认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
(4)低保家庭、人员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数据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审核时间节点基本一致;
(5)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及时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以下简称“核对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审核确认是否及时(各街道应自受理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核对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出具核对报告)。
2、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救助对象,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并了解现金发放原因;
(3)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银行卡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银行卡信息一致,更换银行卡的流程是否规范。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该家庭新申请及每次复审材料;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4)排查长期享受低保政策的对象。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1、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确认”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把握,覆盖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特困人员的婚姻状态、有无父母或子女、医保参保等情况;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复核申请、调查审批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批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有无及时执行公示流程(7天);
(4)特困人员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5)申请特困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及时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审批是否及时(各街道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6)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包括新增人员),是否及时签订供养服务协议,签订流程是否合规,协议中关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吃、穿、住(水电煤)等费用标准是否合理。
2、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及时做账和定期核对;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特困人员,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并了解现金发放原因;
(3)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银行卡等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银行卡信息一致,更换银行卡的流程是否规范;
(4)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资金结算是否及时、正确,有无长期宕账的情况。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人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该特困人员新申请及每次复审材料;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三)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资金
1、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确认”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
(2)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标准(家庭为单位)的把握、覆盖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
(3)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申请、复核申请、调查审批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批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
(4)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5)经济状况是否及时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审批决定是否及时(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核对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出具核对报告);
(6)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是否有效实行动态管理(一般由街道办事处每3个月复审一次。已经获得救助的家庭,须提供复审前3个月内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家庭人员、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的材料);街道办事处根据复审情况,是否及时核定救助金额,做出继续救助或停止救助的决定。
2、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及时做账和定期核对;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救助对象,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并了解现金发放原因;
(3)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银行卡等的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银行卡信息一致,更换银行卡的流程是否规范。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该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新申请及每次复审材料;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四)临时救助资金
1、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
(3)临时救助申请、调查审批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批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
(4)临时救助家庭或个人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5)临时救助评议会等流程是否及时,议程是否详实。
2、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及时做账和定期核对;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救助对象,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并了解现金发放原因;
(3)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银行卡等的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银行卡信息一致,更换银行卡的流程是否规范。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件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临时救助申请的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证明、临时救助评议会资料等;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
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内控平台,是否存在补贴对象与领受人不一致的情况,有无情况说明。
附件3:
2022年杨浦区各街道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审计时间表 | ||||||
序号 | 街道 | 日期 | 主审 | 联系人 | 电话 |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地址 |
1 | 延吉 | 7月19日 | 庄月平 | 方圆媛 | 35090021 | 延吉中路77号 |
2 | 江浦 | 7月20日 | 魏荣恒 | 周璐燕 | 65853012 | 许昌路1150号 |
3 | 长白 | 7月26日 | 庄月平 | 钱伟岚 | 55832012 | 延吉东路105号-211 |
4 | 五角场 | 7月27日 | 魏荣恒 | 周玉娇 | 65343695 | 政通路100弄11号 |
5 | 四平 | 8月2日 | 庄月平 | 姜姮 | 65130912*3211 | 鞍山路158号 |
6 | 定海 | 8月3日 | 魏荣恒 | 殷明 | 65670011*1030 | 长阳路3066号 |
7 | 长海 | 8月9日 | 庄月平 | 周全 | 65582127 | 白城南路18号 |
8 | 控江 | 8月10日 | 魏荣恒 | 周友毳 | 55803283 | 黄兴路572号 |
9 | 大桥 | 8月16日 | 庄月平 | 王君 | 65433306 | 平凉路1730号 |
10 | 平凉 | 8月17日 | 魏荣恒 | 马勤 | 65850566 | 吉林路18号 |
11 | 殷行 | 8月23日 | 庄月平 | 韩闻悦 | 55610063 | 国和路1047号 |
12 | 新江湾 | 8月23日 | 魏荣恒 | 张昕 | 55252930 | 政悦路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