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环保局制订的《杨浦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8-06-14

杨府办发〔201816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环保局制订的《杨浦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环保局制订的《杨浦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2018522日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66

 

杨浦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上海市自2000年开始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至今已推进完成六轮,杨浦区也同步制定、实施了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计划的滚动实施推进,不仅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更通过污染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杨浦区在建设知识创新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发展目标,将环境保护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和各类环保规划的实施。但是目前杨浦区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处于攻坚期,环境质量与公众期待仍有差距。为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区域环境,建设更具韧性的生态之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杨浦区针对本区的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新特点,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杨浦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杨浦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重要原则,围绕本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为主线,更加注重污染源头控制,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城区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升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优化区域生态空间布局和功能,加强生态环境安全架构建设。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源头防控,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方针。大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管建并举,继续提升基础治污能力。继续深化水、气、土、固废、生态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测监控硬件建设,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先行。着力提升区域污染治理能力,强化区域多方协作,实现污染联防联控。

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注重机制、政策体系创新,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机制完善和精细管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大力提升杨浦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建立以“产业低碳化、能源清洁化、环境绿色化”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主要环境质量指标逐步改善。所有11个市级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37微克/立方米。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普及,新建绿色建筑总面积累计大于6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57平方米/人。

大力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以环境保护倒逼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或项目调整退出,建立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进一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单位GDP综合能耗、水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继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配合完成市管泵站旱流截污改造,杜绝市政泵站旱流放江,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实施初期雨水控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26座环卫设施建设或改造,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

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体系建设

深化完善“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市场化治污机制,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加快形成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的运行模式。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完善风险源防控体系建设。

四、主要工作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杨浦的实际,我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共设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项、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措施8个专项52项目。

4.1 水环境保护

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雨污混接排查和改造,加快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4.1.1 加大水污染源治理力度

梳理排查建成区内污水管网情况,确保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在全面排查分流制区域雨污混接的基础上,开展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基本消除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基本完成住宅小区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市政、工业区和企业雨污水管网管理和维护,建立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长效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市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编制区级海绵城市专业规划。试点雨水回收利用技术应用,推进滨江南段和二钢厂片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4.1.2 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杨浦通沟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建成丹东、松潘、民星南泵站,有序开展已建雨水排水系统管网的达标改造,实施已建管网的积水点改造工程,逐步提高管网达标率。

4.1.3 强化河道综合治理

继续深化区域内河道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实施《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建立完善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从污染治理转向长效管理,从控源截污转向生态修复,促进治水常态长效。通过优化泵站运营调度、实施“泵管河”联动、加强引清调度等手段,保障全区河道水质持续提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所有11个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

4.2 大气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减排,大力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4.2.1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为适应我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进一步收严,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深化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治理。到2020年底前,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4.2.2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全过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全面完成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2018年起,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推广包装印刷、汽车零部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船舶制造和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其中,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到2020年,VOCs排放量较2017年削减30%以上;木制品加工行业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的应用;包装印刷行业到2019年,全部采用低VOCs含量油墨;船舶制造行业到2020年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的比例达到65%以上;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

4.2.3 深化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扬尘污染的整治和监管。强化堆场、码头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按照“关改并举”的原则,对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实施结构调整,保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降尘设备安装率达到100%。规模以上新建建筑工地、污染严重的道路全部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推进建筑工地降尘喷雾使用,到2020年,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继续推进道路清洗保洁,提高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到2020年,道路冲洗率达到82%以上。

4.2.4 强化流动源污染治理

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2020年区域轨道交通线网密度达到0.54公里/平方公里。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新建住宅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库按照一类地区不低于15%,二类地区不低于12%的要求配建到位。加强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

4.2.5 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严格环评审批,强化餐饮油烟气污染防治,推进无证无照、改性经营小餐饮业的专项整治。推进五角场商圈、长阳路和控江路商业街等区域餐饮业油烟气设施改造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与推广。推进教育系统、医院餐饮业的油烟气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餐饮油烟气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含涂料,到2020年,力争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产品的替代。

4.3 土壤污染防治

以开展全面土壤摸排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

4.3.1 全面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推进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全区医药制造、纺织印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等行业及场所的潜在污染场地调查,建立本区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潜在污染场地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工业企业场地与市政用地再利用环节的土壤污染专项调查与评估。

4.3.2 推进污染场地修复治理

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加强土地流转环节及新建项目的土壤环境污染控制等措施。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2个。

4.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基本建成以分类分流管理为基础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4.4.1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居住区达标验收挂牌制度。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完成26座环卫设施建设或改造,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市下达目标。

4.4.2 提升垃圾中转处置能力

加大对小区小型压缩站、垃圾箱房等中转点硬件设施的改造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项目等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实施建筑垃圾预处理,重点推进区级建筑垃圾中转场所建设,健全建筑垃圾全程管控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4.4.3 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加强对工业危废、实验室危废、汽修行业危废、医疗废物的监管,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运转全程信息化监控,集约化处置。推进危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推进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制度,医疗废物收集率和集中处置率保持在100%

4.5 工业污染防治

在工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加快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4.5.1 建立健全绿色招商体系

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管理,形成与杨浦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格局,对新引进项目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预判甄别,更加注重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4.5.2 加快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

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绿色招商体系,严格实施“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完善项目的能评与环评制度,不新增不符合区域产业定位与环保标准的污染型企业。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推进9项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或项目调整退出,建立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建设绿色示范工厂,引导开发绿色产品。

4.5.3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发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推进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

4.6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优化生态空间结构,推动绿地林地一体化建设,初步形成以实现生态宜居为目标的城区生态网络体系框架。

4.6.1 完善生态空间网络

配合全区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新江湾地区、滨江地区、武川地区的绿地控规布点工作。构建“西部以新江湾绿地为核心,中部以立体绿化为主导,东部以滨江公共绿地为特色”的生态网络。

4.6.2 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重点推进滨江公共开放空间三期、五期建设。大力推进绿地、立体绿化建设。全面推进绿道、林荫道建设,三年新建绿道3条、林荫道3条。

4.7 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强化循环经济的示范引领,推进废弃物源头分类减量,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

4.7.1 完善循环型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体系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鼓励技术先进、环保达标、资源回收率高的资源利用企业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两网协同’服务点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设施与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衔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搭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

4.7.2 推进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

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增强市民绿色生活及绿色消费观念。坚持创建引领,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生态城区、绿色餐厅等行动,推进新江湾城街道创建上海市第二批低碳社区,持续推进杨浦滨江南段上海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

4.8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措施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执法,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监测监督能力。

4.8.1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4.8.2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

加强对工业废水、挥发性有机物、油烟气、扬尘、涉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源等方面的环境监管,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的执法手段,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之间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构建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公开环境处罚信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强化联动执法。

4.8.3 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深化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联动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深入开展污染源数据整合和联动管理,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统一编码,完善污染源监管“一源一档”。加强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

4.8.4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完善全区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和处置机制,提升区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配备快速监测仪、环境空气质量流动监测车等应急装备,完善响应、协调、信息公开和报告机制,实现环境应急管理过程信息化。

4.8.5 建立并强化市场调节机制

全面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的试点和拓展,以组合应用的形式建立环境责任-企业信用-资本运行的相互联结制度,推动企业将环境污染责任纳入经济发展要素,主动改善自身环境行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机制。支持区内企业申报利用国家和上海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改等项目。掌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需求,组织节能服务企业围绕其技术、产品进行市场对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及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谁排放、谁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市场机制,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

4.8.6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通过创建生态文明宣传专栏、建立公益广告长效发布机制等手段,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环保“五进”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创建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2个、区级绿色小区14个、绿色旅游饭店1-2家,在区绿色校园评选基础上,创建1所国际生态学校。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到2020年,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杨浦区政府2018-2020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

专项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水环境保护

1

建设杨浦通沟污泥处理设施

区建管委

2*

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

区建管委

3

实施积水点改善工程

区建管委

4

建立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长效制度

区建管委

5*

编制区级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任务

区建管委

大气环境保护

6*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区环保局、区商务委

7*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

区环保局

8*

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

区环保局

9*

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

区环保局

10*

包装印刷、工程机械制造、船舶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区环保局

11*

全面完成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区环保局、区建管委

12*

加快充电桩建设

区建管委

13*

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

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交警)

14*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

区建管委

15*

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

区建管委

16*

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

区建管委

17*

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到达98%以上,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拆房)

18*

道路冲洗率达到82%以上

区绿化市容局

19*

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20*

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

区环保局

21

推进五角场商圈、长阳路和控江路商业街等区域餐饮业油烟气设施改造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与推广

区环保局、相关街道(镇)

22*

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区环保局、相关街道(镇)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23*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区环保局

24

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2

区环保局、区规土局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5

完成26座环卫设施建设或改造

区绿化市容局

26*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

区绿化市容局

27

推进危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

区环保局

28

推进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建设

区商务委

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

29

建立健全绿色招商体系

区发改委、区投促办、区商务委

30*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区商务委

31*

组织推进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

区商务委

32*

推进建设绿色示范工厂

区商务委

33*

引导开发绿色产品

区商务委

34

推进上海表业等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区环保局

生态环
境保护

35

完善新江湾地区、滨江地区、武川地区的绿地控规布点工作

区绿化市容局

36*

杨浦滨江公共开放空间三期(6.09公顷)

区浦江办

37*

杨浦滨江公共开放空间五期(11.8公顷)

区浦江办

38*

林荫道建设

区绿化市容局

39*

立体绿化建设

区绿化市容局

40*

绿道建设

区绿化市容局

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41*

再生资源回收“两网协同”服务点建设

区商务委

42*

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区建管委

43*

绿色学校创建

区教育局

44*

绿色餐厅创建

区商务委

45

推进新江湾城街道创建上海市第二批低碳社区

新江湾城街道、区发改委

46

持续推进杨浦滨江南段上海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

区浦江办

能力建设及环境宣传

47*

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

区环保局

48*

加强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

区环保局

49

创建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2

区教育局

50

创建区级绿色小区14

区环保局

51

创建绿色旅游饭店1-2

区商务委

52

创建1所国际生态学校

区教育局

注:标*项目为市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