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21

杨府办发〔2017〕64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

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71114

 

2017年度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本区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估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进改革举措落实、以公开强化市场服务和监管、以公开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二、考核评估主要内容

主要是贯彻落实《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杨府办发〔201717号)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置、职能整合、人员队伍建设等。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情况。

(三)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季度统计、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业务培训等情况。

(四)推进“五公开”情况,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落实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合法性,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等。

(六)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以及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设想、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评估方法步骤

(一)部门自查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2017年杨浦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并按照时限提交自查报告。

(二)重点督查

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三)专项核查

1.区府办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核实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等情况。

2.区政府法制办核实行政复议处理情况。

3.区委保密办提供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情况的评估结果。

4.区档案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纸质目录送交情况的评估结果。

5.区财政局核实财政资金公开的自查情况。

6.“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提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的评估结果。

(四)综合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汇总有关单位评分,并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形成各部门、各街道镇考核评估总分。

四、时间安排

(一)20171124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提交2017年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自查报告;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结果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201712月上旬,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201712月中旬,形成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各部门、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这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