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杨浦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由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电话:2503241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杨浦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聚焦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民政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对照《条例》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规范向社会公开。2023年共发布民政工作公文57件,公开率达100%。及时向公众公开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部门(单位)预决算等财政信息以及救助帮困、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等民政信息。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更新完善全领域、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内容。
及时准确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关于进一步推进杨浦区养老机构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决策草案、风险评估报告、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决策结果等情况。强化草案及决策文件政策解读,拓展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模式,形成具有民政特色的政策服务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答复3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开展政策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政策解读,强化政策服务。推动高频办事实现“阅办联动”,方便公众获取和掌握。及时答复办理网民留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局内相关制度,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内容进行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上海杨浦”政府网站及民政局专栏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提升新媒体宣传水平,将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新技术数据共享整合,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扩大政务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提升信息公开效率。2023年全年各渠道累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41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政府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监管,确保所有公开信息都依法合规。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未收到针对民政局此项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能严格落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但政策性文件解读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平台功能建设创新性还不足。虽然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栏目和功能比较完善,但在特色性、创新性上尚存不足,对主动公开信息管理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要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范围,严格按照“三同步”原则,实现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应解读,尽解读”。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解读的内容、形式,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利用新媒体短视频、图表图解、专家访谈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二次解读、动态跟踪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区民政局专栏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更正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整合网站资源,合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对养老、救助等企业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建设网站专栏专题进行集中公开,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形成民政政策公开服务品牌。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善公开信息的利民性、便民性,不断提高专栏网站综合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本单位2023年重点领域公开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关于进一步推进杨浦区养老机构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决策草案、风险评估报告、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专家论证报告等情况,通过了杨浦区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完成了正式决策文件发布,并高质量完成草案和决策文件的政策解读。
《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被评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优秀案例”。
(二)创新工作
1.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举措,深化公众参与内容和形式,强化政策服务效能,利用网站、政务新媒体、座谈会、政府开放活动等方式倾听公众意见,全面提高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完成《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推动杨浦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听最真的声音,凝最强的智慧,谋最实的政策,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形成具有民政特色的政策服务内容。
2.认真落实关于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阅办联动”,对涉及办事事项的政策文件及时设置“办”字按钮,做到阅办联动和公开即服务,真正实现政策好用能用的目标。
3.加强服务型政府转变,积极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增强政民互动,提升公众满意度。结合端午节传统节日,举办“幸福接‘粽’而至”政府开放主题活动,向广大结婚登记新人倡导文明家庭理念。同时,开展“一网通办”领导帮办服务,持续提升婚姻登记政务服务的便捷度和体验感。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