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9-20
关于印发《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
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杨浦区科委、杨浦区大数据中心联合制定了《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
“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
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总体安排和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上海市新增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沪市监食经〔2023〕296号),杨浦区计划在今年9月底前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确保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在巩固2022年建设完成的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70家建设成效的基础上,2023年9月底前在全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其中根据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新增70家,根据区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新增430家。同时将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现网络餐饮在订餐平台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新增50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
杨浦区结合本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平台管理情况,在市局70家任务的基础上,增加430家布点数量。以主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覆盖各区域范围,选择500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加工经营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安装要求参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餐饮业明厨亮灶技术规范》。全区各街道布点数量按照辖区餐饮服务经营者总数和结构组成综合考虑(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实施“明厨亮灶”视频信息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原则上继续统一集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的视频监控信息,由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接口,参照《餐饮业明厨亮灶技术规范》,将新增500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平台,实现消费者能清晰看到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平台在每家商户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明厨亮灶”“后厨直播”等标识模块,设置关键词提升消费者查看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便利度。
(三)提升数字化转型和智慧监管水平
推进上海市餐饮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接入2023年新增500家和2022年70家示范店“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时视频,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实时查看、调度相关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自建“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逐步综合集成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实现“一企一档”,推进预警信息管理、监管信息数字化管理和可视化呈现,提升管理效能。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2),由副区长尼冰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大数据中心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部署,组织推进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并抽调人员成立专班,负责按照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具体工作。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是项目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组织督查和指导,组织宣传和项目公示,做好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区科委是项目的配合单位,负责利用我区软信、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集聚的优势,通过产业政策带动,按照“管行业管数字化”原则支撑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数字化转型。
区大数据中心是项目的配合单位,负责拓展“互联网+明厨亮灶”中涉及到的餐饮食品企业相关数据,提升该类数据归集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并发挥区级应用创新优势,加强对该工作的数据赋能,并负责协助区市场监管局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实事项目网上专栏(页)”建设、维护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3年4月)
区市场监管局及辖区市场监管所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网络餐饮服务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的重点和对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构建组织架构,开展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3年5—9月)
1.组织发动。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分别组织系统内和企业人员开展专题动员培训,部署“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要求,组织发动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社会各界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工作。
2.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对示范店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会同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加强面向企业和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公众广泛宣传“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及有关工作动态,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和公众参与“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并开展社会监督。9月底前,新增的50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应当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和平台对接上线。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10—12月)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实施方案完成辖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在验收评估的基础上迎接市级验收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稳定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公开相关信息,并会同区科委、区大数据中心继续探索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中的数据应用,引导网络餐饮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为后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和监管效能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资源
“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政企合作、社会支持的良好格局,确保各个环节、各项措施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调配保障资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责任,落严落细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要统筹兼顾,有效兼容、分类实施,充分利用已有的视频监控设备,避免造成重复浪费。要强化制度供给,持续推出各项创新管理措施,在行政许可、示范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企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各部门要通过标语、海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搭建立体式宣传平台,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宣传,引导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觉自愿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增加食品安全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不断扩大社会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网络餐饮消费信心,让消费者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重点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浓厚氛围。
(三)优化技术标准,数字赋能安全
要严格按照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统一部署安排、项目建设标准和时间节点,严密组织实施;要在“一码”归集数据、数字化治理、社会共治上有所更新、有所突破,打造更丰富应用场景;要继续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按照标准覆盖加工经营场所关键控制点,让公众在订餐平台对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实现“一键查看”;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积极融入到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中,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信息化管理等技术,推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转型。
(四)加强考核评估,落实项目建设要求
将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后规范运营情况纳入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通过抓典型、树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建立多方评价机制,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评估和客观评价,确保完成各项任务。遵守为民实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申报、项目招投标、材料送审、现场勘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五)健全工作机制,按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指挥督查、常态运营、研究分析等工作机制,按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逐项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于每月25日前向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推进情况(项目进度报表见附件3、示范店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区情况进行督办和统计,每月汇总各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督办并指导解决。
附件:1. 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
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各街道布点情况
2. 2023年杨浦区新增5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为民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3. 各市场监管所项目进度报表
4. 示范店建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