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薄弱地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2017-01-17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补短板”整治“五违四必”的指示精神,我区先后开展了三轮共74个重点薄弱区域的治理,解决了一批影响城区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016年工作情况
今年,我区继续开展重点薄弱地区综合整治。年初,通过明察暗访、街镇上报等方式,反复梳理、研究了历年来本区居民反复投诉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疑难杂症,以及曾经开展过整治,但收效甚微的区域,从中确定了30个重点薄弱地区综合治理的点位。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取得了实效。
一、思想重视,迎难而上,全力开展重点区块整治工作
今年,区委、区政府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就指出:“五违四必”是今年市委、市政府“补短板”的两项重点工作之一,必须举全区之力、攻坚克难,做好杨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此,我区将整治难度最大、区块面积最大的虬江地区上报到市里,被纳入全市第二批17个市级地块的范畴,该地区占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是今年全市中心城区市级挂牌整治面积最大的地块。将整治难度高、问题突出的14个地块(含市级区块)列入了区级整治的范畴,直接由区四套班子领导牵头,突出了区委、区政府“做表率、破难题、补短板”的引领作用,自上而下牵头解决一批;另外16个街镇级重点薄弱地块,由街镇层面牵头解决。并建立了由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专项督办,区委办、区府办定期督查与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督查相结合的挂牌督办督查机制,确保了全区面上的整治工作按照“目标清、职责清、结果清”的要求有力、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整体推进重点整治工作任务
在全市开展“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大好形势下,我区对“14+16”重点薄弱地区的每个点位都落实了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并纳入区委“一线工作法”集中为民行动的范围,实行“消帐式”的整治。一是摸底排查,营造氛围。在各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认定各区块违法建筑面积,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和无证无照经营户数量,以及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生产安全隐患的底数。通过加强媒体宣传,张贴公告、悬挂横幅、设置标牌,以及点对点清单式告知、约谈主要领导等方式,对涉违企业做到了宣传动员全覆盖。并在现场张贴了包含分工职责、整治时限、整治标准、责任人等内容的“施工铭牌”,彰显政府决心,在全区面上营造了整治工作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二是因时制宜,依法推进。根据整治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制定了“三清二提升” (清人、清房、清业态,提升环境、提升业态)的工作步骤和策略。即:整治初期,重点清理人员。按照“三独三无”的管理规范,利用春节放假的窗口期,集中精力清退外来群租人员。整治中期,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按照“鼓励自拆、主动助拆、依法强拆”的“三拆”方案,鼓励自拆,积极助拆,对主体无法确定,且处于公共场所、影响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规定,采取“强制代履行”;对拒不自拆且严重影响安全和市容环境的违法建筑,实行快速“强制代履行”。在不给任何赔偿、补偿的原则下,按照边排摸、边取缔、边拆违、边整改的节奏滚动推进。整治后期,重点聚焦环境清理和自我管理机制建立。在前期拆违成果基础上,继续加派力量,开展连续集中整治,并积极动员区域单位自我管理。
三、统筹兼顾,无缝对接,确保区域环境长效常态管理
为保持整治效果的长效常态,我们注重加强相关层面工作对接。比如职能部门与市有关部门“上下对接”;职能部门与街镇的“左右对接”;目标任务确定后的“前后对接”等,严格按照市城市综合管理推进领导小组的标准,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跨门营业、乱设摊、夜排档的整治;生产生活排污、道路扬尘的治理;违法生产经营、无证无照取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道路修筑及铺设、河道治理;垃圾清运、绿化种植、养护和道路栏杆清洁等各项工作都得到有效落实,从而在确保不反弹回潮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整体环境的提升。
今年,在市级区块虬江地区共拆除违法建筑 120处,面积 6万平方米;整治污染源 11 处,处罚5起共32万元;整治消防安全隐患136处,生产安全隐患783处;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19家,关闭无证无照104家,提前并顺利通过市里的验收。30个薄弱地区已完成整治并通过公众满意度测评。围绕生态环境整治,全区拆违36万平方米。实现了“环境明显改观、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消除、群众满意提升”的整治标准。
2017年主要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补短板”的指示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按照“连片整治,滚动推进、整体转型”的思路,在2016年推进重点薄弱地区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本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持续推进本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每个街道明确一个市级或区级地块和一个街镇级地块,治理任务须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切实整治地块中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变区域内脏乱差现象,与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城中村改造、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等城市管理顽症,提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为杨浦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是2个市级重点区块,具体为:江浦路街道,蒋家浜及周边地区;控江路街道,控江路1197弄和双阳二村。
二是14个区级区块,具体为:定海路街道,海州路二级旧里,复兴岛百联仓库;大桥街道,二级旧里黄兴路西北块,二级旧里宁国路东南块;平凉路街道,扬州路创意园区;延吉新村街道,延吉四村敦化路地段;长白新村街道,东走马塘、外虬江河道(南岸);四平路街道,鞍山支路及鞍山路310弄;殷行街道,包头路929-935号;五角场街道,方中圆、嫩原市场,黑山路军管区五角场街道段;五角场镇,黑山路军管区五角场镇段,闸殷村;新江湾城街道,国权北路1001号北侧烂尾楼区域。
三是9个街道(镇)级区块,具体为:平凉路街道,杨树浦路港周边;江浦路街道,辽源西路睦邻中心周边;控江路街道,凤城二村老旧小区;延吉新村街道,东走马塘(南岸)及松花江区块;长白新村街道,春江路养老院周边;四平路街道,永乐家电本溪路店周边;殷行街道,殷行路39号周边;五角场街道,小吉浦河三门路周边;新江湾城街道,国政路南端区块。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治理地块阶段(2016年11月)
各街道(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区领导的要求开展巡查排摸,结合实际,上报2017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块。区综管中心会同相关委办局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核验等方法综合考虑,核定街道(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区块。
(二)开展综合治理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9月)
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突出问题开展边整治、边排查,及时分析,研究措施,明确责任,把综合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各街道(镇)对确定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块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条块结合,联动整治。按照上报的任务清单实施销项式管理,加快消除区域内存在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相关委办局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
区委督查室、区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综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照整治标准、时间节点,加强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的日常督办、效能监察,及时开展督查评估、公众测评,对相关条线部门执法不作为和街道(镇)协调指挥不力或处置失当问题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7年9月)
各街道(镇)认为相应市级、区级区块整治完成,向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整治项目须经验收合格确认。其中:市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块将由市城市综合管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关于下发本市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评估要求的通知》(沪城管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进行验收;区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地块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编制验收评估要求,并进行现场验收;街道(镇)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地块由街道(镇)自行组织验收,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抽查治理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搭建架构,加强领导。区级组织架构:充实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办、区府办、监察局、武装部、建管委、公安分局、公安消防支队、环保局、房管局、规土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拆违办、城市综合管理中心、财政局、旧改办、街道(镇)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相关单位、街道(镇)组织架构:相关单位、街道(镇)结合自身情况,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相关工作数据报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明确目标责任,找准短板,敢治短板。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形成常态长效,切实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短板问题。区、街道(镇)二级充分运用媒体力量,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推进情况,营造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时间,销项管理。全面排摸、弄清家底、锁定目标、综合施策、依法治理、从严执法。领导靠前、各方协同、条块结合,及时治理、逐一销项。完善预案、重在落实,打好攻坚战和歼灭战。确保综合治理目标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