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路街道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02-21


 

 

杨江办发2023〕2        签发人:蒋勤

 

 

江浦路街道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江浦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杨浦法治建设“两规划一要点”,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有效提升街道全面依法治理水平,全力履职,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街道结合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相关制度,详细制定党工委中心组、机关干部的学习计划,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严格落实《江浦路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法治学习管理制度》和《江浦路街道党工委中心组法治学习实施办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宣传,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计划每年开展至少2 次以上的学法活动。本年度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9次,邀请专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自学,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大力加强行政首长讲法制度,落实“公务员法治学习管理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机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根据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杨委办发〔2020〕10 号)文件精神,制定并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江浦路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提升辖区内依法治理水平。

全面发挥“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作用,委员会设立双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史文卿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蒋勤担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萌任副主任,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统筹各方力量领导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王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党政办主任、司法所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三个专项小组:一是依法决策专项小组,由党政办牵头;二是执法监督专项小组,由管理办牵头;三是守法普法专项小组,由司法所牵头。各专项小组分别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本领域基层法治建设任务的落实。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推动建设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适应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在日常的城市运行管理过程中注重发挥、强化街道在“一网统管”三级平台、五级运用基本架构中的作用,数据赋能,快速发现,智慧联动,及时处置,提升执法效率。

  积极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下沉工作,制定并公开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着重对执法流程、操作规范、案件审批管理等重新规划,在原有基础上完善执法流程和操作标准,统一程序规定、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裁量基准,做到权责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行为规范、服务优良、保障有力。司法所严格落实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审核单位、街道法律顾问等对经办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街道党工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落实司法所长列席主任办公会制度,强化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与规范化建设。本年度司法所长列席主任办公会33次,审核重大合同199份。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公共查阅点、申请受理点等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做到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疫情期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松劲。防疫物资、保供物资、服务保障等各类服务采购合同均经过严格法制审核,普法工作线上线下齐发力,印制100份科学防疫方法和防疫法宣传海报下发至22个居民区,封控期间通过广播、大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法规政策。

)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有机融入睦邻家园建设。加强街道、居委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司法所及时提供居民学法用法、法律帮助、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高人民调解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的首选率。

姚家桥居民区、辽源一村居民区、金上海居民区、五环居民区、阳明居民区等5家获批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以金上海居民区金上海小区为试点,开展无讼小区建设工作,制定无讼小区创建方案,打造“依法化解、以调止争”的社区风尚。深入贯彻落实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并及时做好培训考核工作,培育一批以居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居民区楼组长等基层群众自治力量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充分挖掘社区资源,紧抓社会普法热点,运用当前流行的VR虚拟体验技术,在街道社区文化中心七楼创建集学习、交流、体验为一体的法治教育平台综合体——法治教育室,有效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法治教育的互动性与参与性。

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抓好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hi大连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总结本辖区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建设先进典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有待完善

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后,多项执法权限下放,对街道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在此基础上,街道还需要进一步捋顺执法部门和审核部门衔接问题,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街道法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有待加强

疫情后面对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总要求,需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工作,加强对企法律政策宣讲,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着力通过法治优化营商环境。

(三)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囿于该项工作的专业性,个别责任部门工作仍有浮于表面的情况,人员专业化有待提高,法治素养有待加强,应早日加强责任部门的专业化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完善考核机制,以强化各部门履责能效。

)居民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有待加强

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时,其法治观念有待提升,各居民区的制度建设有待提高。应着重加强社区治理的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在小区物业管理、旧改拆迁、加装电梯等系列问题中把好法治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思想武装

严格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常态化法治理论学习。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带头学习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强化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学习,开展多期学法活动和用法培训,聘请专家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交流心得体会。

(二)强化组织领导

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办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依法治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年召开党工委会50次,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按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多次听取街道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检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召开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承诺书近500份。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提高执法能力。法制审核部门在把关执法活动时,要实现过罚相当,杜绝处罚的异化,禁止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坚持以化解矛盾、维护安全稳定为前提,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诉讼和复议。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探索建立园区、楼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企业的法律支持力度,着力通过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提振信心,以法治护航企业成长,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

(三)大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

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审核等岗位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新录用公务员中,充分考虑一定数量的法治人才的引进录用。重视公职律师的培养,加强对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大力开展履职尽责培训,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实际,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基层一线执法队伍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推进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协商制度。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在辖区内各居民区成立业委会党支部。加大对法律服务社会组织和社区法治专员的使用、指导和评估,充分发挥社区法治专员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居民自治、预防化解社区矛盾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建设商会、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五环居委会等三个法治观察点,让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为法治建设献计献策。指导居民依法参与议事会、协调会、听证会,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指导、协助自主主体修订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章程等自治规范,确保自治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江浦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