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方案》的通知 2022-03-22
关于印发《2022年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
培训方案》的通知
局及大队各科室、机动执法中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2022年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方案》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本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提升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和《2022年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职业素质能力为核心,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坚持分类分级、全员覆盖;坚持创新转型、实战管用,坚持严格管理、提质增效,推动街道综合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杨浦城市治理现代化效能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聚焦杨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对标市城管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教育培训工作职责、优化教学办学方式、完善培训基础条件、创新培训数字化转型、推动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弘扬职业道德精神、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塑造城管执法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业务培训项目
(一)区局培训任务
1.街道领导干部培训
(1)对象范围:各街道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处级领导、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2)必修科目:城市管理、职业素养。城市管理重点突出城市管理新思路、新方案、新经验、新举措等;职业素养重点突出与城管执法职业紧密关联的科技应用、舆论引导、心理体能的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等。
(3)学时任务:全年1期,不少于1天。
(4)时间节点:根据防疫要求适时开展。
2.全员集中培训
(1)对象范围:系统全体在职人员。
(2)必修科目:党风廉政、专业知识、队伍管理、群众工作。党风廉政重点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和执法纪律规矩等;专业知识重点突出严守执法程序,培养法律逻辑和法治思维,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应急处变能力等;队伍管理重点突出遵守执法行为准则,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等;群众工作重点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工作思路方法等。
(3)学时任务:全年2期,每次不少于3天。
(4)时间节点:根据防疫要求适时开展。
(5)培训考核:笔试与队列训练情况相结合。
3.全区队列会操
(1)对象范围:各中队执法人员。
(2)组织方式:集中会操。
(3)时间节点:结合全员培训。
4.初任上岗实训
(1)对象范围:2022年新录用人员等。
(2)必修科目:党风廉政、专业知识、队伍管理、城管信息化、群众工作。党风廉政、专业知识、队伍管理、群众工作培训重点参考“全员集中培训”,城管信息化重点突出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方式支持推动城管执法手段、模式和理念创新的内容。
(3)培训安排:待6月底前市局制定下发实践训练指导手册后,各实践教学点(中队)落实带教任务。实践训练时长一般不少于22天,具体根据市局要求进行调整。
(4)培训考核:采用理论考试、队列测试(包括队形展示、单人测试)、实践考察与日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5)结果应用:考核结果报市城管执法局。考核不合格的,给予1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转正,下一年度参加补训补考。
5.专项知识大讲堂
(1)对象范围:局领导、机关科室、各中队相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
(2)培训内容: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队伍管理、职业素养、法律基础、专业知识、城市管理等科目专项知识。
(3)时间节点:根据阶段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二)科队培训任务
1.强化内部学习。建立月度全员学习日制度,在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依据学习清单,机关科室、基层中队每月组织开展1次业务知识学习,每次不少于40分钟,全年完成12学时/人的任务。科室、中队要有培训记录,学员要有学习笔记。对个别执法人员因故未参加当月科队培训的,区局及时开展补训。组织开展科队“周周练,月月测”。局及大队科室、机动执法中队(滨江中队)每周开展一次执法业务练习,每月进行一次随机抽查考试。
2.开展队列训练。中队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不少于20分钟/次的队列训练,本中队执法人员准时参加。每月8日、18日前向区局执法监督科报送完整训练视频(视频须自带时间水印)。
3.组建师资教员队伍。区局对照培训大纲要求,结合教学实际需要,组建本区的师资教员团队;科室、中队要着力挖掘培养综合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城管系统兼职讲师和小教员,进一步完善兼职讲师、小教员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向区局推荐优秀教员,经评价后纳入区级师资教员团队。
4.建设实践教学基地。依据市局实践教学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创建和复审,年内新创不少于1家实践教学基地。鼓励中队通过自筹自建、合作办学等方式,建设符合课堂教学、实务操作、队列体能训练等功能要求的城管培训基地;向区局推荐一批体现城管执法成效、基层治理经验、长三角执法协作等的现场教学点。
5.推进培训数字化转型。科室、中队定期做好学籍管理平台培训数据更新和系统维护工作。研究智慧教室硬件配置标准,推动区局机关、有条件的中队建设智慧教室,实现直播录播、远程交互、实战模拟、分析考核等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精心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实施方案,4月底前,各中队向区局报送本年度培训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做好训前准备工作。
(二)加强指导,组织实施推进。各科室、中队要认真学习市局印发的《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以及本通知要求,部署推进年度教育培训各项工作,注重培训质量效果,严格规范培训纪律,夯实培训基础建设,按计划节点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三)注重管理,落实培训考评。区局将定期汇总并通报培训任务、学时学分、队列训练等开展情况,作为对中队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街道执法评议的组成部分,并与年度推优评先关联。及时总结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对组织有力的单位、考核优秀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
1.《2022年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业务培训项目清单》
2.《2022年机关科室及中队学习清单》
附件1
2022年杨浦区城管执法系统业务培训项目清单
培训项目 | 对象范围 | 任务量(人次) | 举办数 (期、场) | 课时标准 (学时/天/期) | 举办时间 | 落实部门 |
街道领导干部培训 | 街道分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处级领导、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 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 按实 | 1 | 1天 | / | 区局 |
全员集中培训 | 全体在职人员 | 按实 | 不少于2期 | 24学时12学分/人 | 根据防疫要求适时开展 | 区局 |
全区队列会操 | 各中队执法人员 | / | / | / | 随全员培训 | 区局 |
初任上岗实训 | 2022年新录用人员 | 按实 | / | 根据市局要求 | 待新队员报到完毕 | 区局 |
专项知识大讲堂 | 局领导、机关科室、各中队 相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 | 按实 | / | 4学时/次 | 根据阶段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 区局 |
科队学习 | 全体在职人员 | / | 1次/月 | 1学时/次, 不少于40分钟/次 | / | 科室、中队 |
日常队列训练 | 基层中队全体人员 | / | 2次/月 | 20分钟/次 | / | 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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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习内容 | 文号 | 学习要求 |
1 | 关于2021年度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案卷评查和网上抽查情况的通报 | 沪城管执〔2021〕104号 | 对照本区相关案例学习 |
2 | 关于2021年上半年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 沪城管执〔2021〕67号 | 结合党风廉政相关法规文件学习 |
3 | 于2021年下半年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 沪城管执〔2021〕103号 | |
4 | 关于2021年本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 沪城管办〔2021〕18号 | 结合本单位工作执行情况及相关案(事)例学习 |
5 |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沪城管执〔2021〕80号 | |
6 |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 沪城管执〔2021〕61号 | |
7 |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样式﹙2021版﹚ | 沪城管执〔2021〕60号 | |
8 |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沪城管规〔2021〕1号 | |
9 |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定 | 沪城管执〔2021〕53号 | |
10 | 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 沪城管执〔2021〕42号 | |
11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 | 沪城管执〔2021〕44号 | |
12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 沪城管联〔2021〕3号 | |
13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九﹚﹙试行﹚ | 沪城管规〔2021〕2号 | |
14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十﹚﹙试行﹚ | 沪城管规〔2021〕3号 | |
15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重大舆情应对规范 | 沪城管执党组〔2021〕34号 | |
16 | 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沪城管执〔2021〕56号 | |
17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 沪城管执〔2021〕101号 | |
说明:1.科队学习不超出以上内容,并上报学籍管理系统。 2.区局将适时下达培训内容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