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物业管理区域≠没人管——记阜新路180弄13号外墙脱落维修 2019-09-12

阜新路180弄13号这栋沿街五层的老旧公房属广州某公司开发,但多年来该楼一直未成立业主大会,同时也没有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今年5月,四平路街道房屋管理办事处在落实《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阜新路180弄13号外墙粉刷层脱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附近居民及该处沿街行人。然而该处属无物业管理区域,作为前期开发商的广州某公司相关业务及办事处都已撤离上海,外墙维修事宜该怎么办?

四平路街道房屋管理办事处工作人员首先想到,搭建平台召集该栋楼组长、居民代表及底楼商铺共商共治,拟定维修方案,分摊出资对外墙进行维修。但阜新路180弄13号大多数居民为租客且底楼小商户也多为承租户,对分摊出资维修有较大抵触情绪,几次沟通下来皆无进展。可房屋安全隐患治理一刻不能耽搁。街道房办主任在部门例会上专门讨论研究了阜新路180弄13号外墙维修的对策,依据相关政策及当前情况,决定还是在前期开发商广州某公司身上下功夫。

另辟蹊径,几经周折,街道房办工作人员终于联系到该公司位于广州市的下属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阜新路180弄13号前期开发商及大业主,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维修责任。

5月,街道房屋管理办事处向该公司以挂号信方式发《关于阜新路180弄13号公用部位维修的告知函》7月,经该公司内部相关程序,在街道房办积极推动下,阜新路180弄13号外墙维修工程正式实施。7月底,外墙维修完成,彻底排除了安全隐患,建筑外貌得到改善,同时也美化了周边环境。

无物业管理区域绝不等于没人管。

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无物业管理区域就是放任自流、随它去,但房办本着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心,在居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及民生问题面前,必须“敢于去管,想办法去管”。在居民区,无物业管理区域遇到的问题往往更加复杂、更加棘手,只有始终怀有“攻坚克难”的工作精神,不回避、 不推诿,才能让老百姓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