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南 2008-11-29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南
1、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4)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
(5)上海市零星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6)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
(7)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8)上海市临时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申请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2)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公路、桥梁、管线、隧道、轨道交通工程(属市局审核);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或者结构体系或者基本平面的装修工程(属市局审核);
(4)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5)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3、需报送资料:
(1)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单》;
(2)总平面设计图两张(图纸要求同送审设计方案中总平面设计图要求);
(3)建设基地地形图四张(向测绘院晒印比例1/500的地形图,地形图上需按总平面设计要求划示拟建建筑物及有关尺寸);
(4)建筑施工图三套;(图纸需加盖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方案出图标准);
(5)基础施工平面图3份(图纸需加盖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且符合国家和本市设计方案出图标准);
(6)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7)按《建筑工程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需报的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交通、绿化、民防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单;
(8)房地权属证明;
(9)建设项目概预算、面积表;
(10)数字化盘片。
4、承办科室:规划科、景观建筑管理科
地址:眉州路707号二楼;负责人:桂云海、薛增
电话:55080410-112
接待时间:
窗口:周一至周五
业务接待:每周二、五下午1:30至4:30
附: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南工作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