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 2024-05-30

杨卫健委[2024]65

 

 

杨浦区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

 

区属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活动的通知》以及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内多次火灾事故暴露出老年人集中的护理院及医养结合机构、民营医院内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偏低、消防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疏散预案可行性低、失智失能老人自救能力弱等问题,决定从5月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系列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对象为全区各类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医养结合类服务机构。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卫健委在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下,对区内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详见附件1),以及已发证的医养结合类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在去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结合《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清场所消防安全基础状况,全量上账仍未整改到位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问题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同时各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及时整改。重点排查:

1.失智失能老年人集中病房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消防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效性和可行性,是否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疏散演练。督促场所进一步梳理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特别针对消防疏散预案和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严格制定落实火灾时集中全院力量协助起火区域开展人员疏散的针对性工作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规范管理情况。检查消防控制室、供氧站、药品库房、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制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食堂是否安全使用燃气,安装燃气报警器、自动熄火、灶台自动喷水灭火等设施,是否定期对抽油烟机及排烟管道进行清洗。地下空间是否设置病房,是否随意堆放可燃易燃物资,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门窗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障碍物。是否在公共区域和病房间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是否根据实际疏散需要配置轮椅、担架、爬楼机、防烟面罩、疏散用手电筒等辅助逃生器材。

4.装修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限额以上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定取得施工许可,限额以下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属地备案。是否存在未按照消防设计图纸,擅自改变消防设计施工,或者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不符合老年照料设施消防安全设防要求。装修施工现场是否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与非施工区之间是否严格落实防火分隔。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措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装修材料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在具有火灾风险的部位进行明火作业。

5.电气安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电器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配电设备等用电安全问题。对于病房楼内的各类储物间,管道间、设备间等是否定期巡查检查电力线路安全情况,严禁堆积易燃杂物,严禁作为人员休息室在内使用电器设备。

6.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对单位内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其他部位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停放点附近堆放可燃易燃杂物等问题开展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7.禁烟工作情况。加强对随意抽烟、乱扔烟头的管理,加强对卫生死角的清洁整理,确保无可燃杂物。

(二)全面推进场所消防安全治本攻坚

根据本市、本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全区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重点落实2023年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和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护理院和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在用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工作要求,推动场所消防安全实现整体提升。重点工作:

1.进一步提升涉老医院消防安全设防标准。针对老年护理院和民营医院建设中消防安全设计标准普遍低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设计标准,但实际使用中服务对象和消防安全风险与养老服务场所相一致的情况,区卫健委将会联合区建设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支队加强源头管控,排查梳理出消防设计达不到老年人照料设施现行设计要求的,严格落实上账管理,督促场所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整改时限。针对存在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手续、未批先建、未验先用、不及时备案、验收或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和施工等问题的单位,执法部门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对隐患难以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将严格落实查封、三停等刚性执法措施。

2.进一步提升涉老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针对老年护理院和民营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薄弱问题,区卫健委将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加大对相关单位场所的检查与指导。各单位要对照 《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护理院和医养结合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各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提升失能失智人员安全基础条件,持续推进落实卧床或者行动不便老人安排至低楼层,低楼层难以实现全部安置的,应在其他楼层贴邻疏散楼梯或避难间位置设置。要通过增设避难间、居住房间隔墙和房门改造、消防设施增设等措施,多种形式开辟避难空间。针对一些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小型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卫健委将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在用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完善施工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的消防安全。

3.全面开展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杨浦区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杨卫健委[2024]5号)要求,2024年底前各老年护理院、民营医院需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区卫健委将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对老年护理院和民营医院集中开展专家式指导检查,打造样板示范,统一检查形式和检查标准,全量上账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同时,通过专家教学式指导检查,培育各单位全面落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要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细化制定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计划,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等,明确落实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切实压实各方责任。要广泛进行动员部署,讲清开展两类医院消防安全治本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讲清行动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行业系统和医院内部参与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除患攻坚(2024年5月底前)。按照全区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 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整合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治本攻坚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区卫健委组织对两类医院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果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并结合工作评估情况,固化滚动排查、隐患上账、闭环销账工作流程。同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引领、专家体检、难题攻坚、标准重塑、辅导提升等工作措施,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质量。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医疗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实现医疗系统消防安全软硬件水平的全面提升。区卫健委将会同消防救援支队运用“消防安全排查信息平台”排查上账单位隐患信息并督促整改。

(三)强化监督问效。区卫健委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单位存在重大隐患却隐瞒不报的、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严肃指出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2024年6月底和11月底前,请各单位上报消防安全质量提升工程工作小结(包括落实专项行动情况,梳理整改隐患的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对标达标工作情况。)

 

附件:1.《杨浦区民营医院、护理院的清单》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