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11-02

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4100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

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关于做好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已经2014422日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59

关于做好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生命救治和人民健康水平。为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结合本区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现就做好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总量为1486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9.5%

  二、具体要求

  2014年,是贯彻落实本市血液管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导向,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认真落实血液管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努力满足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是需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公共卫生事业,继续强化无偿献血工作的各方联动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点位优化布局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发展机制。同时,积极鼓励和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区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文化、新闻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血液管理机构在进一步提高献血招募、宣传组织和医疗临床用血日常管理效能等方面,提供财务和人力资源上的支持;区属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区红十字会和区爱卫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和组织网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此外,区卫生计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重视和解决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下降、自愿无偿献血增量不足、Rh(D)阴性等特殊血型血液供需不平衡、单采血小板供需缺口的问题。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献血人口与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以上”的血液供需平衡的标准,结合“十二五”期间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科学设置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整合资源、增加投入,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和献血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本区血液保障体系建设。

  (二)坚持实现献血工作融合行业优质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无偿献血工作的运作模式

  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区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加快落实区血液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与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和献血结构优化的构建与实施,并在规划辖区医疗服务发展的同时,对血液供应状况特别是单采血小板的供需缺口进行科学评估,启动和加强对单采血小板的采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全血与单采血小板等血源和临床用血需求变动基本吻合。

  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与服务职能,在献血环节注重数量保证和结构优化,在用血环节注重合理用血和推广自体输血。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储备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单位的无偿献血组织实施情况予以公示,褒扬先进。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加强血液保护技术和成分输血的开展,提升自体输血比例。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三)巩固规范献血工作坚持团体自愿无偿的献血模式,保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地区优势

  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即借助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鼓励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是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2014年,要积极贴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让社区、企事业单位内的公民在“完全自愿,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和胁迫”的条件下捐献血液,实现团体自愿无偿献血7043人份的量化目标。

  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镇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交纳地的区县血液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区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巩固探索精神关爱和社会尊重的无偿献血氛围,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并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优化调整采血点位,进一步夯实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

  要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要求,努力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努力满足全市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

  区卫生计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对现有流动采血车点位进行效率评估和调整优化,提高街头血液募集工作效率。要积极探索街头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保留与预约,继续坚持ALT快速检测以降低报废等措施,进一步增强街头血液募集效能,逐步提升单次400ml献血人群比例。要借鉴国内外街头血液募集经验,注重对献血者的关爱、激励,提高街头献血纪念品的预算标准,切实提高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募集数量。

  区卫生计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把握机遇,扩大宣传。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的力量,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区卫生计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如网上预约和管理等),确保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和稳定。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帮助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区逐步形成机动灵活、泛在共享、协同配合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体系,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区献血招募能力、应急血液保障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区血液管理机构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街头血液募集,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组织动员,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着重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血液管理机构的整体部署,通过保障、评估机制的创新,增加募集单采血小板的数量。

  要继续保留区血液应急保障性贮备500人份的血源,充分发挥应急献血队伍的作用,提升本区应急血液保障能力。

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区血液管理机构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无偿献血募集目标(人份)

   

2859

   

1135

五角场镇

413

殷行街道

366

定海路街道

320

大桥街道

314

五角场街道

282

江浦路街道

271

平凉路街道

225

控江路街道

217

四平路街道

187

延吉新村街道

186

长白新村街道

178

新江湾城街道

90

个人自愿无偿献血

7817

合计

14860

备注:

1、市属单位包括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2、区属单位包括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另列。

3、市属、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另行下达。

4、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由采供血机构通过开展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等方式招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