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雾、雨等特殊天气交通安全工作暂行方案 2005-11-02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冰、雪、雾、雨等特殊天气交通安全工作暂行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冰、雪、雾、雨等特殊天气交通安全工作暂行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部门工作预案,并于
二○○五年一月十日
冰、雪、雾、雨等特殊天气交通安全工作
暂行方案
一、(目的依据)
为了有效防御和减轻冰、雪、雾、雨等特殊天气对国家、集体及个人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根据《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冰雪寒冻天气下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区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本方案在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处置要求)
各成员单位应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措施,提高紧急应对能力。
四、(预警)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状况,遇到冰、雪、雾、雨等特殊天气,要根据本市发布的预警信号和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立即启动本方案。
五、(工作职责)
(一)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组织足够警力,加强特殊天气本区主要道路交通组织,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通知督促各车辆单位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和车辆维护,杜绝病车上路,确保道路安全和行车安全。
(二)区市容局要做好本区道路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铲除道路积水、积雪,对结冰路段采取铺草垫、洒盐、黄沙等防滑措施,防止因道路结冰影响交通安全。
(三)区城管大队要加强对人行道秩序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占道影响行人通行。
(四)区民防办要落实特殊天气防灾、减灾和抢险设备和人员。
(五)区建委(区工务署)要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巡视道路基础设施,疏通窨井管道,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六)区商委要储备并提供足够的草袋、盐、黄沙等特殊天气道路安全应急物资,并落实运送人员和车辆。
(七)区绿化局要加强绿化养护工作,及时排除因特殊天气造成绿化受损而遮挡视线,影响道路交通发生意外事故的隐患。
(八)区卫生局要动员全区各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抢救道路交通意外事故的受伤人员。
(九)区文明办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应对特殊天气的措施、常识,增强居民预防意识,引导居民文明、安全出行。
(十)各街道、镇和区房地局要组织机关干部、物业管理、保安人员及时清扫、清理各居民小区日常出行道路的积水、冰雪,并组织志愿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
(十一)区安监局要坚持交通安全监察与安全生产一起抓,落实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十二)区教育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规范走路、规范骑车、遵守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避免中小学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细化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切实做好本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其他非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与和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护特殊天气道路交通秩序。
上海市杨浦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
二○○五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交通 特殊天气 安全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