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2013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3-06-12
索引号:-2013-00003
发文字号:杨新江〔2013〕41号
发布机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新江〔2013〕41号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2013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相关科室、所、队、院、办:
报经区防汛办同意,现将《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2013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12日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2013年防汛防台
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辖区防汛安全,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害以及损害防汛防台设施的突发性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面推进防汛防台责任制,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努力将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社区概况
(一)基本情况
新江湾城位于杨浦区的东北部,东起闸殷路,南至三门路,西达国权北路,北抵军工路;总规划面积9.45平方公里,行政面积为8.67平方公里。区域规划的水系面积占规划总面积的8.7%(41万平米),公共绿地面积占20%,加之街坊的绿化,整个绿化率达到50%以上(105万平米)。道路16条、桥梁17座、河道10条、常住人口40000人、居委会14个(其中7个正在筹建中)。各类大型建设工地40余个。其中由上海城投总公司实施综合开发的为5平方公里,复旦大学江湾新校区1平方公里,另有2.67平方公里是部队地块开发的区域。
(二)防汛防台设施
清水河泵闸、清水河涵闸、国江路橡胶坝、复旦大学节制闸、经三河节制闸、经三河补水闸等。(复旦大学节制闸设施尚未移交)
(三)防汛薄弱环节
新江湾城市政设施总体状况较好,但部分道路与小区存在树木根基不牢,易被大风刮倒的情况,需提前进行加固;辖区范围内部队区域大,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给予支持配合,做好部队地块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辖区内的工地数量众多,遇到灾情,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也需有关部门给予有力支持,为街道防汛防台工作提供支撑。
(四)重点防护对象
1.部队地块(江湾机场留用土地指挥部、江湾老干部住房建设局、26师家属旧居住区)
2.辖区各工地大临设施、起重塔吊等
3.居民区高空构筑物
4.国权北路商业街
5.住宅小区及相关单位地下空间
三、 组织体系
(一)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
(1)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董鑫旺
(2)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三荣
(3)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副总指挥:街道武装部部长许诗俊、街道副调研员杨于好、复旦大学江湾新校区管委办副主任李高平、空军江湾机场留用土地开发建设指挥部工程处处长鲍松民、解放军上海江湾老干部住房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郭裕海、空军26师后勤部部长曾庆奎、空军上海房地产管理处副处长龚海涛、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所长屠纯琦
(4)街道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解放军上海江湾老干部住房建设管理局、南空军队干部住房发展中心上海办事处、武警杨浦消防支队政和中队、武警总队上海第八支队六中队、上海城投置地(集团)公司、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复旦科技园小学、上音实验学校、区公安分局新江湾城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交警八中队、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新江湾城街道工商所、新江湾城街道绿化市容管理所、新江湾城房管办事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分所、环卫作业队、新江湾城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殷行社区卫生中心、街道武装部、街道市政科、街道综治办、街道办公室、街道宣传科、街道安监科、街道经济科、街道社保科、街道社发科、街道财审科、政立路第一居委会、政立路第二居委会、时代花园居委会、雍景苑居委会、建德国际公寓居委会、东森涵碧居委会、江湾国际公寓居委会、橡树湾居委会(筹)、加州水郡居委会(筹)、仁恒怡庭居委会(筹)、尚景园居委会(筹)、九龙仓居委会(筹)、祥生泰宝居委会(筹)、保利维拉居委会(筹)
(5)街道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科,主任由市政科科长兼任,综治办、行政办、宣传科、安监科、社保科、综合市政管理所为成员单位。
2.网络成员单位
华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凌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乾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欣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瑞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博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延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寅海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暄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润置地(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仁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景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怡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誉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城投悦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尚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湘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庆安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同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润地房产有限公司、坚实置地(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铁狮门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古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保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华东中建房地产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金杖地产公司、上海胜境置业公司、中航城置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集团、上海郡庭地产、上海冠浦地产、上海绿润地产、上海景荣置业、心诚农贸市场、上海宜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主要职责
辖区各防汛网络成员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制定防汛预案报街道防汛指挥部备案,承担本单位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在汛情灾害发生时,承担辖区相应的防汛防台任务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做到各司其职。
1.复旦大学江湾新校区建设办公室从现阶段起,对在建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切实将防台防汛工作落实到实处,责任落实到各项目经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物资上做好充分准备。考虑到地势相对低洼,各施工单位须准备好水泵等防汛器材,组织好抢险队伍,做好随时应急准备。
2.各部队在汛前,抓紧对辖区内排水系统进行清淤疏浚,维护过路排水涵管,保养好2台排水泵,准备好潜水泵。对房屋和临房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危房和危棚等,须及时维修加固或给予拆除,严防房倒人伤亡事故发生。对进入部队地块的开发商,要求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服从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同时,对暴雨后容易形成积水、水沟、水塘处,应事先设置警示标志与防护设施,确保行人安全。
3.上海城投置地(集团)公司新江湾城项目部按防汛防台要求对未转让土地和所属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施工中的漏洞和隐患,要加强对国权北路科技园区工地临时排水系统、工地围墙的全面检查,尤其是确保相邻区域(宝山区)居民汛期安全。对临变站、配电房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汛期正常运行。
4.武警杨浦消防支队政和消防中队对街道范围内防汛防台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根据灾情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完成执行重大应急排水任务。
5.武警上海总队第八支队六中队在灾情需要时,根据区防汛指挥部与街道防汛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部队官兵参加抢险救援。
6.同济一附中、上音实验学校等学校负责中小学安全度汛,在市、区政府和市、区防汛指挥部下达停课通知后迅速落实,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负责街道应急疏散人员临时安置到学校避险时的相关配合和管理工作。
7.新江湾城公安派出所负责突发性灾害期间的交通和受灾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查处破坏防汛设施的案件,做好应急抢险指挥车辆和抢险救灾车辆优先(特许)通行工作。协助街道组织群众转移,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受灾地区情况。
8.交警八中队负责防台防汛期间交通疏导,确保防汛抢险道路畅通;做好维护抢险工作现场的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派出所维护防汛期间的社会秩序。对灾害造成交通信号的损坏应及时上报上级单位组织抢修,确保交通信号设施的安全运行。
9.区城管大队新江湾城执法中队协助街道防汛办做好面上检查工作,配合街道做好防汛抢险以及救灾救援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受灾地区的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10.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根据汛前制定的防汛工作预案,负责城区公共设施的雨水排放,保证窨井完好、下水道畅通,负责行道树、大树的抗风养护和河堤养护工作,灾害侵袭时迅速实施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道路和街坊内的树木扶正、修剪、加固,确保道路畅通和人身安全。
11.新江湾城街道工商所协助做好户外各类广告牌、霓虹灯等高空构筑物的管理工作,做好受灾地区市场供应工作的执法检查和管理工作。
12.新江湾城街道房地办提前督促各小区物业做好室外空调外机、雨棚、玻璃幕墙等户外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做好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排水管理工作,落实低洼易积水地区的应急排水。
13.新江湾城街道环卫作业队做好灾害来临期间的环境卫生和垃圾、粪便的清运工作,组织道路清扫人员在暴雨期间,做好下水道排放口的垃圾消除工作。
14.殷行社区卫生中心落实应急救护的人员、物资、车辆、医疗地点;做好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疾病预防工作,防止疾病流行。
15.新江湾城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做好汛期迅后河道、积水等公共区域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16.街道市政科全面掌握防汛形势,制定防汛预案,协调处理辖区内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加强防汛宣传,积极落实各项汛前准备工作,督促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防汛工作。
17.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城区抢险救灾。汛情紧急时,组织不少于20人民兵预备役队伍,随时执行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
18.街道办公室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和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并在紧急防汛期间全时派员值班,确保防汛信息渠道畅通,同时应配有专业维修人员,一旦发生通信线路中断等故障,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并优先确保防汛通信线路和信息的畅通。同时,做好防汛期间防汛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19.街道安监科对在建工地脚手架、起吊、升降机械等实行例行管理,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大临设施的防护和人员的疏散撤离。
20.街道经济科负责与辖区各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督促各项目工地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21.街道社发科负责与辖区相关学校的联系,落实人员转移撤离安置点。
22.街道社保科全面负责灾后救助工作,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23.街道宣传科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防汛抗台宣传联络工作,并利用各媒体根据防汛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宣传防汛防台,指导市民在汛期做好避险措施,及时发现,收集、整理、宣传防汛抗灾中的典型事例,弘扬先进思想。
24.各居委会配合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汛前小区检查、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住区的防台防汛工作,提醒居民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25.各物业公司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检查防汛设备,如应急水泵等,并及时疏通小区排水管道,保证汛期居民住宅区不进水,并协同房管办做好室外空调外机、雨棚、花盆等高空悬挂物检查,确保小区安全度汛。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商铺的检查,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
26.城区内各市政、建筑工地从即日起对施工区域内的大临设施、设备、塔吊、工地围墙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施工中的漏洞和隐患,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保证汛期工地安全,对临变站、配电房、泵房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汛期正常运行,疏通并完善排水沟及沉淀池,做好低洼积水区的应急排水。同时,各工地根据汛前制定的防汛预案,落实一支由20人组成抢险队伍,汛期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
27.心诚农贸市场在汛前应对市场及周边场地各项设施安全性、房屋顶棚等处进行防汛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市场各摊主加强防汛安全意识的教育宣传,确保汛期农贸市场的正常经营。
四、应急保障
(一)抢险物资准备
1.通信与信息保障:街道防汛办应准备足够的通讯设备,确保通信网络和信息的畅通。
2.物资保障: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针对防汛物资消耗情况,提前准备充足的沙包编织袋、黄沙土方、照明灯等物资,做好应急排水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汛期正常运行。
(二)抢险队伍组织
1.专业抢险队伍:由政和消防中队队员、武警队员、殷行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及辖区市政养护队人员组成,落实汛期应急救护工作,并积极给予支持和指导。
2.综合抢险队伍:由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绿化养护队、派出所、城管、交警队员和社区民兵队伍组成,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要求,积极参与到基层抢险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安全、平稳、有序度汛。
(三)防汛资金保障
将防汛防台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市政科年度财政预算,全力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以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体系正常运行。
(四)人员疏散撤离
1.汛前,街道防汛办组织、协调、督促部队、各建筑工地与辖区内相关单位商议,落实人员转移撤离安置点等相关工作,并妥善安排好生活和安全保障工作。
2.部队区域危棚简屋中的人员转移,由部队根据危房登记造册户数组织人员转移,并安排好生活,街道防汛办积极做好各项督促与配合工作。
3.建筑工地大临设施中的人员转移,由建设方负责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点,并安排好生活,街道防汛办积极做好各项督促与配合工作。
以上各单位汛前必须制定人员撤离预案,确保有组织的撤离,安置人员情绪稳定、生活有序。
五、应急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含义:本区防汛防台等突发性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V级(一般)、III三级(较重)、II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
(一)IV级响应(蓝色预警)
1.IV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街道防汛办接到区防汛办发布防汛蓝色预警信号后,立即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向辖区防汛各网络单位发布信息:上海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蓝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6—7级。雨:12小时5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4.55米 ,或吴淞口潮位超过4.80米 ,或米市渡水位超过3.80米 。灾:出现居民家进水低洼地区道路积水等灾情。
2.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办负责人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并报区防汛办。
各防汛网络单位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街道防汛办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各防汛网络单位加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蓝色预警防御提示
(1)各防汛网络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对应措施。
(2)各居委会、物业公司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示居民注意收(看)听天气预报,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3)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4)各泵闸、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降低内河水位和进行预抽空。
(5)高空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加固户外装置。
(6)综合市政所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建和绑扎、加固等工作。
(7)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二)III级响应(黄色预警)
1.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街道防汛办接到区防汛办发布防汛黄色预警信号后,立即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向辖区防汛各网络单位发布信息:上海市气象台,防汛指挥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黄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8级。雨:6小时50毫米或1小时2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4.91米 ,或吴淞口潮位超过4.91米 ,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04米 。灾:出现居民家进水、房屋倒塌、部分道路积水等灾情。
2.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指挥部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区防汛办报告。
各防汛网络单位防汛工作分管领导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辖区各支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做好险时调运的准备。
黄色预警防御提示
(1)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作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小区显示屏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台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尽量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作业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保护措施,必要时可停止作业。
(4)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5)综合市政所加强巡查,对风口、陆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6)辖区各支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查,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工作。
(三)II级响应(橙色预警)
1.二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街道防汛办接到区防汛办发布防汛橙色预警信号后,立即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向辖区防汛各网络单位发布信息:上海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橙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10级,阵风11—12级。雨:3小时100毫米 或1小时3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10米 ,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46米 ,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13米 。灾:防汛墙发生险情,居民家较大面积进水、房屋倒塌、部分道路积水等较为严重灾情。
2.II级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到岗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发出相关指令,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办报告。
各防汛网络单位主要领导到岗,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防御工作,全面检查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转移危房人员。
辖区各支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橙色预警防御提示
(1)街道防汛指挥部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小区显示屏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4)工地临时房屋、危棚简房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安全地带。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6)综合市政所及时处置对行人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7)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8)辖区各支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四)I级响应(红色预警)
1.I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街道防汛办接到区防汛办发布防汛红色预警信号后,立即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并向辖区防汛各网络单位发布信息:上海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红色预警信号:风:6小时平均10级,阵风大于12级。雨:3小时100毫米 或1小时6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29米 ,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 64米 ,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25米 。灾:沿黄浦江、内河防汛墙出现较为严重的险情、居民家大面积进水、房屋倒塌、道路积水等严重灾情。
2.I级响应行动
街道主要领导到岗主持会商,街道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按照防汛应急预案,部署全区抗灾救险工作,并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相关情况。
各防汛网络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岗,按照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落实各项抗灾救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各支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并作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合力保障。
红色预警防御提示
(1)各小区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
(2)居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区域内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根据市、区政府的决定,事实停课或其他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企事业单位外,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其他单位视情实行停产、停工或停业。
(5)辖区各支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工作。
六、后期处置
汛情结束后,根据区防汛指挥部解除响应状态的决定,街道防汛办向本辖区各防汛成员单位宣布解除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负责编制和解释,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发生变化,以及防汛访台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