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2017-02-06

2016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2016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部门实际,不断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政务公开水平。全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指标运行正常。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基本准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定期自查自纠并接受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推动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完善,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制订了《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信息公开有关操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公开范围、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预先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在公文制作、信息报送等流程中,重视信息公开的前端控制,认真落实预先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明确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夯实基础,提高公开水平

一是及时报送更新信息。目前,区安监局上报区政府“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规范、行政事务和其他。根据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各个栏目和安全生产专栏的内容予以更新。

二是充分发挥杨浦安全生产网的信息平台作用。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事故快讯”、“执法检查”等信息,让公众及时知晓本区安全生产情况,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按时向档案局移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部门公文、部门预决算、月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与分析、事故快讯及事故调查报告等。

四是确定专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五是做好部门公文信息目录备案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将制发的部门公文(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进行目录备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区安监局积极推进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范围,但是在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时,还存在着业务不精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下一步要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便民。

五、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1月至今,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和杨浦安全生产网上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1月至今,区安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认定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1月至今,区安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为兼职。尚未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列入财政支出项目。

六、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区安监局将继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工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透明,不断提高区安监局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是对明确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各种平台和渠道的作用,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目标不断迈进。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