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2-08-01

杨绿容局〔2022〕38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区属各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绿化市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严字当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从政治上看安全、保安全,不断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始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78条”具体措施。盯牢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三是坚持目标导向。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对照区安委会制定的“四类问题”清单,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确保区绿化市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

按照工作要求,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刃同志任组长,局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市容管理科、局环卫管理科、局垃圾分类科、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区景观管理所、区垃圾分类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由局安委办承担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有序,取得实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检查范围覆盖公园绿地、市容环卫、景观广告、项目工地,重点是行业内涉及的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招牌等,尤其要关注诸如电瓶车、电瓶船等电气设备、各类游艺机、民工宿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存放点等隐患风险点的地毯式普查。

特种设备是否落实年检、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措施是否严密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方案是否可行管用,组织指挥是否到位有力;民工宿舍是否存在乱接电线、使用超大功率电器等,危化品(氧气、乙炔)是否分类存放、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车辆管理是否规范、维修保养和进出场是否登记等。

本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前)。

召开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围绕“两个根本”要求,紧密结合大走访、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排查过程中,要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局安委办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逐级上报

(二)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9月30日至二十大结束)。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此次行业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区域、部位和环节要严盯死守,严防漏管失管,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常态机制。 

四、信息报送

请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报局安委办。

附件:1、行业(部门)自查安排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安排表

3、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笔录及整改告知书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