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5-04-27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杨商务委规〔2021〕3号)和《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南》(2025版),对已认定且期满两年的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开展评价工作,并对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开展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方式
1.评价范围。此轮评价涉及24家企业。
2015年认定的企业: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认定的企业: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同豪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尔庚(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爱思试剂有限公司
2017年认定的企业: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认定的企业:上海朗诗绿建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认定的企业:上海天狐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得威船舶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申进出口有限公司、径卫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22年认定的企业:上海众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京东到家元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瑞桥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水源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一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道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时代天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睿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瓯洋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观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繁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评价的企业: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评价方式。以书面材料集中审查为主。由专家评审小组,企业所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企业对相关情况进行陈述、答辩、补充、澄清或者进行实地核实考察(另行通知)。
二、评价时间节点
1.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7:00止。
2.集中评价时间为7月-8月间(择日公布)。
三、评价材料内容
1.参与评价的企业下载相关资料表格(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hyp.gov.cn/shypq)政务公开-委办局-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综合政务-政策文件中下载通知和指南)。
2.评价材料内容和要求详见《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和评价工作指南》(2025版),按指定顺序装订。
3.评价纸质材料递交惠民路800号2号楼1407室,电子版发ypjjyx@126.com邮箱。
四、材料格式
1.封面(封底)须用120克蓝色布纹纸。
2.封面中“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字样采用二号黑体加粗,“评价材料”采用一号黑体加粗,申报企业(需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用三号仿宋。
3.材料目录页为三号仿宋,行距为1.5倍行距。标准页边距:上:2.54,下:2.54,左:3.17 ,右:3.17。
4.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采用无线胶订法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右下角编写页码,每类材料之间用彩色插页分隔并编写材料目录另附电子版一份。
五、说明事项
列入当年度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名单的企业,未按时递交评价材料或延期评价申请未通过的,撤销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企业如延期评价,需递交申请报告,经同意后可参加下一年度评价,但不得连续延期2个年度。
六、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调整
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向区商务委递交调整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现营业执照以及原营业执照、董事会同意名称变更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经审核后生效。
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