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度杨浦区建设工程巡查通报 2021-07-08

杨建委202181号

 

2021年上半年度杨浦区建设工程巡查通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我区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工程建设依法合规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市住建委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管【2019】40号)的文件精神,区建管委、区建管中心积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现将2021年上半年度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巡查工作主要结合结合节后复工、模板支撑、建筑节能、临时用电、防台防汛等专项工作,以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义务履行为重点,具体检查现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经理、总监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抽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状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区建设工程巡查组随机抽查在建项目22个,市、区联合巡查项目2个,其中包括居住类项目8个,公建类项目14个,装饰装修项目2个。涉及建设单位21家、施工总包单位18家、监理单位15家,总建筑面积140.3万平方米,总造价767383.7万元。

二、总体评价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建设行为总体上较为规范,但仍在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行为方面:现场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岗履职且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不足。质量方面:原材料管理不到位、复试不及时;部分施工节点不符合技术规范等。安全方面:危大工程管理措施有待加强;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大型机械检查和管理不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行为

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单独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或进度款时,未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安措费报审资料不全,部分安措费报审单据与报审金额不符,监理单位审查通过,把关不严。

2)现场实名制系统登录不及时。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未全部完成本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网上登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个别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已过期未及时更换。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登录人员数据与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不符,人工费台账、工资台账未有录入记录。

3)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责的现象还是存在。如桩基专业分包上海振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五角场街道313街坊商办项目施工过程中,委派至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李明昭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现场提供的合同金额已超出其个人允许执业的施工金额范围。如桩基分包单位上海市第一海洋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在杨浦区定海社区D5-1地块施工过程中,委派制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王倩倩发现带班记录代签、工程例会未签到参加、施工现场无故不在场未执行请假制度等现象存在,项目经理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3)监理单位安全质量把关不严。部分监理单位未对进场施工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严格审核,部分开具的监理通知单未及时封闭,对现场原材料报审、试块制作等把关不严。

2、工程质量

1)施工单位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所欠缺。施工单位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所欠缺。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部分工地存在未设置质量责任铭牌、未编制标准化方案或者方案不完整现象。

2)部分施工节点和现场布置不符合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如在外墙转角窗框与凸窗挑板部份离缝1~2mm,无法填塞发泡剂,存在渗漏隐患。悬挑板钢筋(单层双向钢筋)无钢筋保护层措施,使钢筋贴着模板,存在质量隐患。施工现场钢筋堆场设置在号楼附近地下室顶板上,与施工方案总平面布置图不符,未见设计单位意见等。

3)原材料管理不到位,现场养护室设置不规范。部分工地钢筋文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识牌;标养室内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制作、留置不规范;个别工地材料进场后材料报审程序不及时,材料检测存在滞后现象,监理单位材料台账,唯一性标识台账登记不规范。

4)装配式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主体结构施工至八层,模板排架已拆除至六层,四层及以上PC构件灌浆还未进行,且七层部分预制剪力墙板临时支撑已拆除。抽查灌浆视频发现部分影像拍摄部位不清楚,拍摄内容要素不齐全。

3、安全管理

1)危大工程管理措施有待加强。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个别项目未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如由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杨浦区新江湾社区N091104单元B2-01地块住宅项目,施工单位对钢支撑安拆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中,未对吊车司机、指挥等进行交底,未在基坑钢支撑安拆、6-A号房17.6m大跨梁支模施工期间进行危大工程监督和巡视等。

2)大型机械管理存在不足。如部分施工升降机极限限位固定不可靠(松动),个别塔机钢丝绳存在断丝现象(未超标),标准节螺栓未露三倍螺距,塔吊起重量限制器数据前后不一致,施工单位验收记录及监理单位监督记录不齐全。吊篮验收采用塔式起重机的验收表式,吊篮冲顶限位损坏,吊篮内侧围栏高度未达到100cm等。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验收及使用不规范。如由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杨浦区58,6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临时用电未见公司级验收表式,现场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内非标,箱内未设置隔离开关;现场正在进行搅拌桩作业,搅拌桩机仅一级配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二次保护”。

4)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外脚手架楼层进口通道上方缺少隔离措施;部分高处作业面临边防护局部缺失,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楼层内局部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密,电梯井防护栏杆未按规定设置等。

四、问题处理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9〕40号),巡查组共开具质量安全巡查整改通知单24份,开具巡查局部暂缓指令书5份,项目经理记分18人次,总监记分4人次。对5个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案件9起,涉及责任企业3家,责任个人6名,处罚金额共计25.92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

(一)、关注重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下半年,我委巡查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止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规避监管和违规施工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施工单位串标、围标、以不正当行为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重点突出规范用工管理,做实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和“三本台帐”工作,严查违反《农民工支付条例》行为;四是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岗、无证上岗、不履责等行为,以及对质量、安全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五是坚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不良行为记录。对检查中存在行为、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委将进一步完善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巡查中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记分、处罚问题更加清晰准确,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流程,使执法过程具有可追溯性,不断提升现场监管效能。

(三)、结合实际,加强大型装修项目巡查力度

我委巡查工作将按照《上海市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加大对大型且工期较长的装修项目的巡查力度,规范装饰项目的现场管理,进一步提升装修项目施工管理水平。

(四)、积累总结,继续做好配合市住建委工程巡查组工作

我委将继续积极配合市住建委与安质监总站做好本区工程巡查工作,并在巡查过程中不断学习、积累、总结,进一步提升我区工程巡查工作的水平。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