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转制人员收入标准的通知 2021-08-09

杨人社〔202135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本区公益性岗位转制人员收入标准的通知

 

区各有关委、办、局,各街道、转制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社局制订的<关于本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杨府办发〔2018〕4号)和《关于杨浦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后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杨人社〔2018〕29号)规定,为进一步保障本区公益性岗位转制人员的基本生活,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原社区四保转制人员收入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590元。其他公益性岗位转制人员(含2013年转制的万人协管类队伍)收入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额度,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转制人员收入标准的调整,从2021年7月1日起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