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2023-09-06
机构设置
1.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保密、督查、调研、会议组织、信访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宣传科)。承担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系统干部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委系统离退休干部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系统统战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2.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信息、机要、保密、会务、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外事、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和“两会”提案议案答复;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委系统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委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根据工程进度落实建设资金,做好建设项目审计结算工作。
(二)城市管理科(法规监察科)。协调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进本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负责法规工作、信访稳定工作,按时处理来信来访、市民热线等建议投诉。
(三)市政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协调推进本区市、区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腾地等前期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政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协调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配合地下空间的使用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的占路掘路审批和管理;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合协调公用事业单位在本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水务管理科。负责编制区域内河道和重点水务工程的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务行政许可的相关业务工作;加强水务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参与竣工验收;指导、监督全区水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指导、监督全区河道水环境管理和水务设施日常养护管理;负责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科。组织落实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管理;负责核发行政区域内100万以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指导街道开展100万以下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组织建设工程综合验收;推进建设工程节能减排工作;监督管理玻璃幕墙的建设和使用维护;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六)规划和交通科。负责编制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统筹综合性建设要求以保障规划实施;协调区域内重大市政工程的前期技术储备;负责静态交通管理和权限范围内静态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协调公交调整;编制区交通战备计划;参与权限范围内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和管理。
(七)工程建设科。研究拟定区重大工程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安排;跟踪推进重大项目按节点建设;牵头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立项至竣工备案全过程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