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07-3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 全街道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社区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加快推进“三区一基地”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街道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     黄秀娟

常务副组长:张国权

副组长:街道其他处级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设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凌  

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承担。

三年行动建立工作提示制度,在制定方案、集中部署、编制“两个清单”、报送进展等重要时间节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发专题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推进各项实施方案落地落实落细;建立季度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设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与工作小组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桥派出所、管理办、平安办、城管中队等为相关重点领域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指定联络员或负责人为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平安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各工作专班成员牵头组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街道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三、主要任务

推动本街道各条线、各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落实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一是督促各单位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二是督促各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工委宣传工作重点。发动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街道宣传平台上开设专题学习宣贯栏目;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场所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功能,修订街道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四是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三是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四是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使用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五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企业外包管理。六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七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制定关于加强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实现安责险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实现上下供应链的安全体系延导,带动关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积极配合区职能部门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配合区职能部门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配合完成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完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安装使用。配合区职能部门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强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管理。二是积极配合区职能部门督促企业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三是积极配合区职能部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承诺制。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职能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配合区职能部门结合街道实际集中开展“5+4”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制定并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年度行业测评,确保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100%提升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是配合区职能部门结合街道实际整治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对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街道惠民项目等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析评估本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四是配合区职能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对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五是配合区职能部门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区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五)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停车管理、道路桥梁养护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停车管理、道路桥梁养护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三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配合市交通委完善港口运营和邮政寄递安全专项治理。做好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和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四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升基础保障能力,配合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

(六)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安全韧性作为区域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本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将安全管理作为 “一网统管”建设的基本要素,推动城区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街道整治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四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健全本区燃气日常监管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五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七产业园区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园区内企业布局,完善园区公共安全设施。三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督促园区和园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督促相关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规范化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自身特点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利用全市危险废物“一个库”、电子转移联单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废物流量流向的动态监管三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开展渣土和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整治渣土堆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对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四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街道实际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九城市燃气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有关部门完善城市燃气管理体制机制。借助街道联席会议制度效能,推进日常燃气监管责任落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配合区职能部门提升城市燃气运行本质安全。加快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和安全型智能燃气表应用,健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用户端安全。三是结合街道实际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科宣教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十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早期公用民防工程治理。改善工程使用业态;改造拆除老旧工程,摸清早期工程底数,分类对照,按勘查调查情况进行封堵填埋或加固改造;调整委托管理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仅交付受托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停止出租出借。二是配合区联席会议开展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夯实监督管理责任,每年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大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进一步清除地下空间使用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应急处置演练,选择1-2个地下空间管理、使用单位进行实战应急演练;完善网格管理系统,建设“三平台一中心”将城市网格化管理由地面向地下延伸。三是加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牵头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6月按程序报批印发本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方案。召开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单位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在任务书中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样板工程”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街道安全生产共性问 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适应城市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通过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区安全生产和城区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的矛盾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工作专班和工作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办公,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本街道工作绩效考核,形成阶段量化指标, 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

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 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非本质安全问题,在消除问题隐患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疏堵结合,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就业难题,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精准施策,主动创新制度。认真抓好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分析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做到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结合各行业领域发展特点,进一步用好本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优势,用好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优势,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信息优势,用好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资源整合优势,优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财政支撑、人力支撑。积极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三年行动,扶持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附件 1:

大桥街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

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和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根据《上海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实施方案》杨浦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自觉做到敬畏城市、善待城市,主动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推进“三区一基地”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市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不断推动本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任务

(一严密组织专题学习教育。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领会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将其纳入本街道干部教育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通过学理论、听报告、谈体会以及参观各类安全生产主题展览展馆、体验馆、赴生产经营单位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发动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区属集团公司要在官网官微上开设专题学习宣贯栏目;各安全体验馆(含消防、防灾减灾)、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题展板。各相关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中,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场所,通过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多种方式,开展宣讲工作。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三刚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

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应知应会内容纳入“岗位练兵”,学习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各类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指标。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功能,修订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制度, 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巡查。用好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组合拳”,把风险当隐患治,把隐患当事故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照《中共上海市杨浦

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编制本街道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并推动纳入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规划内容。修订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备案与衔接。定期组织重大安全风险研判,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广使用双重预防信息管理系统。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创建工作要求,科学评估自然灾害及其他系统性风险对安全生产和城区安全运行的影响,推动城区重要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增强安全生产和城区安全运行韧性。着力压减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大客流”风险。持续推 进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治理和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确保“头顶上”和“脚底下”安全。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

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

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推动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

总结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年中巡查和责任考“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新举措新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大桥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见的通知》等,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通过全面启动、强化落实、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到2022年,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深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严格管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康发展、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延导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实现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企业要紧密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及时主动获取与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学习教育,增强全员依法安全生产意识。企业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确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守住安全“红线”,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亲自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并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协调等职责。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责任人要明确到每个岗位,切实落实“一岗一责”;责任范围要涵盖每个风险点,并且与岗位素质能力要求相匹配;考核标准要与责任范围相对应,考核结果要与员工收入挂钩,并鼓励设置各类安全专项奖金。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

(三)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和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实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或者首席安全官,强化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育力度,鼓励员工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可以长期聘用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企业要保证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程。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奖惩、民主监督管理等基本制度以及涵 盖所有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岗位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有条件的企业要利用 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应急管理和安全风险研判管控等信息 系统的建设。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门的安全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和管控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贯彻落实《上海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安全用工和技术培训体系。在危险化学品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以师带徒制度,鼓励企业招录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等,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推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工作,鼓励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四)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控制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全面负责,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 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按照从严从高原则,制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程度取值标准, 定期评估控制风险,持续完善和落实安全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要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纳入企业的决策体系、执行管理体系 和日常监督体系。要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 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 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结合行业要求,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承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企业各级、各部门人员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形成安全风险每日研判报告,并就落实本部门、本班组、本岗位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签字承诺;要将企业安全状态、风险等级、安全提示和安全承诺等信息向社会公告,接受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照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要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范围,按照责任、经费、措施、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隐患闭 环管理。要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等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瞒报事故隐患或者排查治理不力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督促企业使用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信息系统,并纳入“一张网”管理;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1、加强场所、设备安全管理。企业要开展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消除:使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违反规定存放危险物品,厂房、场所“三合一”,有关设施设备未经检验检测合格,使用国家和市级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等违法情形。

2、管控危险作业环节。企业在进行爆破、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间作业、重大危险源作业等危险作业时,要制定和落实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现场带班的负责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现场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监督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严格企业外包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要查验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 并保证出租的厂房、场所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厂房、场所经过内部分割等装修的,要保证在装修后满足各项安全要求。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对衔接交底、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细化、可执行的约定。企业要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单位不得违法二次发包或者转租。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企业要结合自身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较大以上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报送备案,并向从业人员发布。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注重演练实效,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要按规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企业要建立事故处置管理制度,及时掌握信息、组织救援、调配资源、报告情况。

(七)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积极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水平。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信用制度。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情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要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情形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分析评估,加强失信联动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根据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优化。

3、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基于保险的社会化风险管控机制,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要投保安责险,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为投保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并可以协助投保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安全生产科技应用等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行业领域安责险投保工作;2021年底前,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2022 年底前,落实对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且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区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八)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

企业要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贯通上下游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链路,要将安全生产管理向供应商延导,一体推进,连带抽查。要将供应商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督促企业选择供应商时,统筹考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处罚等情况。国有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优化考评制度,强化信用惩戒,通过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实现上下企业的安全体系延导, 带动关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6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7月至12月)单位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单位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重点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落实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结合企业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根据重点任务要求,督促企业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单位要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落实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的根本落脚点,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督管理的要求,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通过告知承诺、指导服务、批评教育、约谈警示、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宣贯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帮扶政策和激励政策,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创新监管方式。企业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工作实

际,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积极推动信息化手段与传统监管方式的融合,不断增强风险隐患的发现能力和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推动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风险隐患的人员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要不断拓展安全生产举报途径,强化奖励力度,积极调动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通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安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