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理财风险警示宣传(编号2022-20) 2022-10-17
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理财风险,杨浦区金融办持续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理财风险警示的宣传教育。本期内容如下: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上海检察发布一批涉老典型案例
叶某某、江某某盗窃案
关键词
非法侵占房产
弱势群体财产权利保护
以房养老
基本案情 :
2007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叶某某经指定监护取得老年被害人朱某某、盛某某监护权。2014年11月,叶某某以监护人身份代理被害人朱某某办理继承公证,使朱某某取得其去世母亲的房屋产权;2015年7月,叶某某以同样方式使被害人盛某某继承另一处房屋产权。
后被告人叶某某隐瞒被害人,以监护人身份代理被害人签署“以房养老协议书”,先后将两名被害人名下房产无偿过户给被告人江某某经营的单位(经价格认定,两套涉案房产市场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20余万元和150余万元)。2016年1月,被告人江某某将原盛某某的房产过户给其员工,收取人民币总计145万元用于其他经营。2017年3月,江某某又将原朱某某房产无偿过户给其员工。
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某、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老年人财产,应当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江某某、叶某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
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在“民事纠纷”的“外衣”下,揭穿被告人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不法行为,并引导公安机关开拓取证思路,准确界定本案为盗窃犯罪,揭露了被告人非法占有老年人不动产的犯罪本质。
检察机关与法院经工作协商,在相关单位、部门的支持下,共同制定了被害人房屋返还方案,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同时,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加强弱势群体监护提出对策意见,助力其堵漏建制获采纳,有力维护监护人制度的社会公信力。
蔡某某等10人与上海某某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关键词
预付款消费
支持起诉
老年弱势群体
基本案情 :
2018年1月,退休职工蔡某某等10人为方便生活用餐,向上海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某某餐饮公司”)办理该公司所属的金山区某某饭店会员卡并充值餐费。2021年7月,蔡某某等人发现该饭店已停业,饭店负责人苏某某拒不返还未消费充值金额。同年8月,蔡某某等人向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该情况,区市场监管局与涉案公司沟通未果后,向区检察院移送线索,蔡某某等人遂向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经审查后予以受理。检察机关发现金山区某某饭店虽停业,但某某餐饮公司仍在实际运营,相关消费充值卡发票证明该公司与蔡某某等人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消费单据确定了未消费金额,该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后检察机关还帮助蔡某某等老年人进行网上立案。
最终,法院受理了蔡某某等10人的维权起诉。在法院、检察院以及市场监管局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2021年11月,某某餐饮公司返还蔡某某等人预付卡费人民币1万余元。
典型意义 :
本案中,老年人因年龄、身体、文化等原因导致诉讼能力不足,追索预付卡费用存在困难,且向有关部门申请维权后仍未解困,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帮助老年人厘清法律关系、引导收集相关诉讼证据。面对老年人年龄大、网络使用不熟悉等情况,检察官坚持“让群众少跑腿”,积极指导老年人网上立案,并上传证据材料,15分钟内完成相关流程,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检察官注重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主动履约,有效解决纠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李某某盗窃案
关键词
轻微刑事案件
督促关护制度
预防减少犯罪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64岁)在回家途中,临时起意将路边停放的一辆未上锁某品牌自行车骑回家,并放置于小区一处雨棚下。车辆经鉴定估价为人民币2000余元。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自行车已发还被害人。
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考虑到李某某系初犯、偶犯,情节轻微,故决定对李某某适用督促关护涉案老年人工作制度,由其子女担任督促关护责任人签署《关护承诺书》,承诺对李某某加强关心,配合司法机关对李某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协助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其间,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愿意改过自新,并得到被害人谅解。2022年8月3日,徐汇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典型意义 :
经分析,本市多数涉老轻微刑事案件中的老年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是初犯、偶犯。由于缺少社会交往、子女关爱不足等原因,一定程度增加了老年人的“内心焦虑”,加之法治意识淡薄,容易触碰法律“红线”。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发生,部分检察院创新设立督促关护涉案老年人工作制度,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性不深的老年犯罪嫌疑人,由其成年子女作为关护责任人签署承诺书并履行关护义务,引导子女加强对老年人生活照顾和精神交流,促进老年犯罪嫌疑人提升法治意识、矫治不良行为。同时,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对老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子女进行现场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让群众身边的“小案”发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大价值”。
信息来源:上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