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定海路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杨浦区定海路街道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 由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此年报电子版本须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杨浦-政务公开-定海路街道-综合政务-政府信息公开https://www.shyp.gov.cn/yp-zwgk/zwgk/home/listNew?zdgzModuleCode=009300150020&zhzwModuleCode=009300150019&sonModuleCode=00930015001900030004&ouCode=SI000240)下载。如对此年报存在异议,及时与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长阳路3077号306室,邮编:200090,电话:6566950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视为提升政府透明度、增强公众信任的关键举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了涵盖街道重大决策、日常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报告、民生保障措施及公共安全预警等广泛领域的政府信息。注重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等传统方式,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以图文、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专家解读等形式,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2件公文,公文信息公开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本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21件(网上申请21件,线下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申请21件,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100%,均按期答复,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同意公开或者部分公开数”6,占总数的29%;

(2)“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19%,为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和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无法提供”9件,占总数的43%,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其他”1件,占总数的5%,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政府信息的生成、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归档等全生命周期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公文备案流程,着重加强网站信息管理,遵循既定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与优化工作,致力于打造一个全面、及时、准确且用户友好的信息公开环境。主动公开途径包括:“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定海桥畔”微信公众号,依法依规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后对应专栏公开。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定海路街道信息公开处理单》,确保每一个申请都能得到及时、专业的处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多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6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化中,部分关键领域的信息公开尚需进一步深入,政策解读的精准度和公众的接受度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一方面,加大力度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披露,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可读性,确保公众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政府决策和政策意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与保障。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和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街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要求,明确信息处理费收费范围、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全年未产生收费。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工作情况

拓展信息公开新模式。今年,街道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内容,聚焦“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提出五周年相关工作,在“定海桥畔”公众号上开设“人民城市·五周年”“人民城市·定海Show(秀)”专栏,推出“小巷金点子 治理妙锦囊”系列短视频,以新颖活泼的叙述方式展示街道工作成果和社区变化,展现近年来定海蝶变焕新风采,共享人民城市新成果。展现政务服务新动向。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4场,包括政府开放月活动之暑期青少年普法夏令营和政府开放日活动之儿童参与式社区规划实践坊成果展示交流会暨圆桌论坛活动。配合区规划资源局举办以“共话定海新名片,共创‘无废’新社区”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在这些活动中,诚邀了辖区的人大代表、广大居民、专家顾问及青少年朋友亲临现场,近距离观察并深入了解政府的政务服务成果。通过此类公开活动,有效利用了信息公开的力量,促进了政策落实、加强了社会监督、强化了行政监管,从而极大地提升了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体验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