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13兴桥盛、艾庐、航成、宝纤、苏宁、盼阿、艺上) 2022-07-22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13批)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单位名称(或姓名)

性质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上海兴桥盛物业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2120228004

上海兴桥盛物业有限公司

法人或其他组织

91310110630380597U

游宇

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

违反《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一)项

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

上海艾庐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杨第2120222023号

上海艾庐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或其他组织

91310110MA1G88X41N

赵猛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3

上海航成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2120225007

上海航成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法人或其他组织

91310110MA1G8E646Y

光启胜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违反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4

上海宝纤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2120225005

上海宝纤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

法人或其他组织

913101133987899019

李学梅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违反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

上海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五角场店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2120225009

上海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五角场店

法人或其他组织

91310109568021162J

蒋勇

未落实相关预防和控制措施

违反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依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

未落实相关预防和控制措施: 罚款人民币伍元整

6

上海盼阿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国和路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2120225004

上海盼阿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国和路店

法人或其他组织

91310110MA1G8W5D2B

张锋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违反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7

上海艺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2120225008

上海艺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或其他组织

91310110MA7CFYRR8B

任焱焱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违反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