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工作情况 2009-05-21

 
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规划工作,强化规划意识,完善规划体系,优化规划管理,保障规划实施,积极促进杨浦知识创新区功能凸现、内涵深化。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
  1、完善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健全由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五个层面构成的城市规划体系,推进规划层层落地。全区12个社区、28个单元的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已完成9个社区、23个单元,江湾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含2个社区、3个单元)已经上报,复兴岛社区(2个单元)即将启动。
  2、优化重点地区规划。完善了杨浦知识创新基地规划,由2.2平方公里扩展到9.46平方公里,已获市政府批复同意。聚焦重点地区,优化了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城市设计、杨浦大桥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及滨江岸线公共景观规划,完成了新江湾城知识商务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黄浦江W7单元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渔人码头)、黄浦江W1单元详细规划(理工大学)以及五角场292街坊详细规划调整(NS1地块合生国际广场)、NS2地块(南京政治学院2号院)、国际医药广场、宝地广场等地块详细规划调整。
  3、加强专业规划编制。编制了区科技园区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广告阵地规划、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推进菜市场、敬老院、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民生型、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4、着力开展规划研究。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强化前瞻性调查研究,开展了“江湾—五角场市级副中心开发‘十一五’规划中期研究”、“重点地区及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块地下空间规划研究”、“环同济经济圈规划研究”、“滨江有轨电车规划研究”、“旧改地块及保障性住房基地梳理研究”等课题研究。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升规划决策水平
  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法的各项要求,规范规划调整程序,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强化决策协调机制。按照“咨询、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健全区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规划前期研究及论证,加强成员单位协同预审。全年召开专题会议及规划例会12次,审议了重点地区规划、社区控详规划、专业规划以及重点项目规划方案等63项。注重借用“外脑”。充分发挥区规划委员会咨询专家、城市规划设计院、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各方专业力量,委托开展课题研究、规划编制、方案征集及项目设计等,组织专家进行多方案评审和比选,通过部门评议、专家评审、公众参与三方面机制,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全年组织各类课题研讨、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会20余次,邀请专家120余人次。
  三、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规划管理职责
  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和实施会审制度》,探索“并联审批”机制,努力提高审批质量。对2007年以来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开展清查,规范和完善规划参数和设计条件核定程序。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取消建筑工程执照费。全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9件,加强景观和雕塑项目管理,实现景观雕塑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期竣工。“海上海商务广场环境雕塑项目”荣获“2007年度全国优秀城市雕塑建设项目”优秀奖。加强对私有房屋修建的规划审批,核发私有房屋修建工程许可证20件。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和门面装修规划管理,审批广告5件,审批门面装修项目9件。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完善规划监督检查及规划协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建设项目巡查,做到每15天对每个项目巡查一次,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办理建设项目复验灰线57件,建筑面积80.3万平方米;竣工验收43件,建筑面积106.8万平方米。
  加强地名管理。批准道路命名6条,建筑物命名19件。巩固“全市居住区、建筑物命名普查工作”成果,规范处理非标准名称、非标准地名标牌等,加强对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名称的保护。制作杨浦区便民图,标注区域内道路、建筑物、居住区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市民出行。
  四、公开透明,提高规划工作科学性和民主性
  增强规划审批透明度。在规划草案编制后,在规划网站、规划展示馆引进展示,深入社区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年共向公众展示了9项规划草案,吸纳了50余条有效建议。组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听取项目周边利益主体的意见,积极吸纳合理建议,优化项目功能和形态。全年组织方案公示36项,收到意见、建议30余条,召开公示意见答复会8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两会”意见、提案,全年主办涉及城市规划的“两会”意见、提案12件,会办7件,满意率达100%。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规划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地名管理等信息128条,处理依申请公开案件72件。处理信访来信355件,接待居民来访161批、539人次。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通过“一线工作法”等渠道,在社区、学校、机关、部队开展规划宣讲,做好城市规划展示馆接待和管理工作,完善软硬件配置,丰富信息内容,介绍城区建设取得的成果和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引导市民共同关心和参与本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全年城市规划展示馆共计接待参观人员2.1万余人次。
  存在问题和不足:规划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大,规划实施的后评估机制不够健全,规划调整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待强化。
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我区将以筹办世博会为契机,切实发挥规划先导和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逐步形成覆盖全区、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的城市规划体系,促进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着力加强规划战略研究
  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强化规划全局的观念,促进城区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园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坚决维护整体利益、全局利益,强化规划编制战略研究,合理配置土地和空间资源,针对性地有效地做好重点区域规划工作。
  二、严格执行规划编制和调整程序
  要健全“设计任务书、编制、评议、上报审批”规划编制四个环节,充分考虑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严格维护规划法律效应,确保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实施。若规划需调整的,要按法定程序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报经区规划委员会审定。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中期和后期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保规划落地发挥效应。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完善规划监督检查及规划协管员工作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开工验线”、“正负00”、“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环节的“四个巡查”,实现全过程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违反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严肃处理,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实施。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现行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快速处置,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四、进一步营造全区知晓规划、参与规划的良好氛围
  各类规划和规划调整草案形成后,广泛征求利益相关人士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加强建设项目方案的规划公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前,在建设基地周边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建议;规划方案审批后,要及时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索取,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大规划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部队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区城市规划展示馆的展示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