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杨浦区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2008-09-18

 

杨府办发〔2008〕4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城管指挥处置中心(监督受理中心)《关于加强杨浦区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2008年9月1日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日


关于加强杨浦区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

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建设,规范分中心日常管理,凸现分中心在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的功能和作用,依据《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管理的要求,发挥社区在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落实基本服务中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作用,整合社区管理和服务资源,快速解决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急难愁问题和其他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着力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功能定位

分中心是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导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为依托,实施社区服务和城市管理的工作机构,是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终端处置平台,是受理群众咨询、诉求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是监督、发现区域内城市管理运行问题,落实派遣、处置工作,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解决问题的城市管理基础工作平台,是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平台。

三、工作原则

分中心实行“依托社区、多元监督、一口受理、首问负责、便民利民、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条块联动、快速处置、简便高效”的工作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一)建立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街道、镇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中心运作情况报告,协调街道、镇与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分中心建立规范工作流程,按流程向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派遣任务,协调工作。分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主持分中心工作,向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建立居住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由居委会党组织负责人任召集人,街道、镇机关联络员 、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联络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参加工作小组。

居住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接受分中心的指导。协调、处理涉及社区群众利益、社区环境和秩序等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社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基本任务

(一)接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派遣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社区各类信息数据库,为实施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和保障。

(三)开通社区服务热线,受理群众的咨询、诉求和对城市管理等问题的举报。

(四)建立城市管理社区监督队伍(由社区工作者等组成)和群众志愿者队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主动、及时发现城市管理等问题。

(五)履行派遣、督办或移送案件职责,快速落实处置工作。

(六)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整合社区资源,条块联动,形成合力,有效解决城市管理和群众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落实社区服务事项,促进群众安居乐业。

(七)对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价,提高工作绩效。

六、工作流程

(一)发现受理

分中心平台接受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派遣;分中心社区服务热线受理群众的咨询、诉求和对城市管理等问题的举报,接受社区监督员和志愿者的报告。

(二)分类立案

分中心平台根据受理问题的类别进行立案。

(三)派遣移送

分中心将案件分别派遣给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或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

超出分中心处置范围的案件,移送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派遣处置。

(四)处置反馈

处置单位按流程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完成处置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反馈分中心。分中心接受区平台派遣的案件,处置完毕后,向区平台反馈结果。

(五)核查结案

分中心平台对反馈结果进行核查,确认完成处置的予以结案,未完成处置的再次派遣、督办。

(六)告知结果

对于群众的咨询、诉求和举报,告知处置结果。

(七)统计归档

对案件做好统计分析和整理归档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监督发现机制

1、主动监督:建立城市管理社区监督队伍和群众志愿者队伍,借助视频监控系统,主动发现城市管理等问题。

2、群众监督:建立社区服务热线,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和投诉。

(二)派遣处置机制

1、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 、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接受分中心的派遣,快速落实处置工作,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2、分中心协调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形成合力,共同处理社区管理和城市管理等问题。

3、街道、镇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条块联动,协同处置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管理等问题。

(三)绩效评价机制

1、分中心每月将街道、镇相关职能科室落实处置工作情况报告街道、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分中心每月将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落实处置工作情况报告街道、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反馈给其上级主管单位。

3、分中心每年两次组织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群众对街道相关职能科室和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告街道、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给区相关职能部门。

八、部门分工

区城管指挥处置中心(监督受理中心)负责指导、协调、考核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工作。

区信息委负责分中心软硬件建设及相关技术支撑,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区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街道、镇实施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

街道、镇负责组织实施分中心建设,落实分中心建设场地,配备分中心工作人员,保障分中心运行经费。分中心运行经费列入街道、镇财政预算管理。

附:杨浦区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管理分中心场地、人员及设备、软件配置参考表



上海市杨浦区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监督受理中心)

二○○八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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