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2-01-26
杨浦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电话:250328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商务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1年,区商务委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条,其中,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303条,通过“杨浦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开5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部门公文信息122条,公开率为100%,占40.26%;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占1.98%;业务信息129条,占42.57%;其他信息46条,占15.19%。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0件,办理完成2件,结转下年度0件。已完成办理的2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1件,按照便民服务原则,将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提供;属于“申请人主动撤销”的1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0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为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形成《区商务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编制公开《杨浦区商务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制定《区商务委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形成《区商务委政务新媒体运营、发布审核工作机制》,规范机关公文制发流转和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程序。三是健全公开内容定期审查机制。制定《区商务委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于可以主动公开的历史公文及时调整公文公开属性,并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使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案件办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不落不断不乱。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上海杨浦”“杨浦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多渠道发布本机关各类信息,讲好商务故事、发出商务声音、展示商务形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承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宣传、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等,推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提升能力水平,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实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知识储备,为推动工作提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2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深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杨浦商务”新媒体的建设要进一步优化等等。
2022年,本机关将紧紧围绕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持续提升中心工作和政务公开的结合程度,重点推进重要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工作实效。进一步优化“杨浦商务”的建设和运营,在公众号排版和内容设计方面加大力度、务实举措,进一步提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2021年,本机关共有3件依申请公开的历史公文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已在“区门户网站”公开。
2、财政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及时公开2020年度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决算情况和2021年度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按照“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2021年,本机关主办或合办(牵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件共11件,均已在区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4、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依据市区两级要求,参考市级部门和区级试点部门,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类别,编制《杨浦区商务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成了超链接,并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
5、政策解读情况。加强落实政策文件“三同步”原则,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实效。2021年,本机关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其中3条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制定、同步发布。
6、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情况。通过依申请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府网站网上咨询栏目留言等渠道及时回应,解答企业或市民关于政策、补贴、菜场、商场等各类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答复。同时,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专场服务对接活动”等,搭建企业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当好企业“店小二”。
7、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本年度暂未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 图解《杨浦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