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2-01-26

杨浦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电话:250328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商务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1年,区商务委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条,其中,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303条,通过“杨浦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开5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部门公文信息122条,公开率为100%,占40.26%;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占1.98%;业务信息129条,占42.57%;其他信息46条,占15.19%。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0件,办理完成2件,结转下年度0件。已完成办理的2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1件,按照便民服务原则,将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提供;属于“申请人主动撤销”的1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0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为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形成《区商务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编制公开《杨浦区商务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制定《区商务委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形成《区商务委政务新媒体运营、发布审核工作机制》,规范机关公文制发流转和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程序。三是健全公开内容定期审查机制。制定《区商务委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于可以主动公开的历史公文及时调整公文公开属性,并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使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案件办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不落不断不乱。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上海杨浦”“杨浦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多渠道发布本机关各类信息,讲好商务故事、发出商务声音、展示商务形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承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宣传、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等,推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提升能力水平,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实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知识储备,为推动工作提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深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杨浦商务”新媒体的建设要进一步优化等等。

2022年,本机关将紧紧围绕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持续提升中心工作和政务公开的结合程度,重点推进重要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工作实效。进一步优化“杨浦商务”的建设和运营,在公众号排版和内容设计方面加大力度、务实举措,进一步提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历史信息转化主动公开。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2021年,本机关共有3件依申请公开的历史公文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已在“区门户网站”公开。

2、财政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及时公开2020年度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决算情况和2021年度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按照“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2021年,本机关主办或合办(牵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件共11件,均已在区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4、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依据市区两级要求,参考市级部门和区级试点部门,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类别,编制《杨浦区商务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成了超链接,并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

5、政策解读情况。加强落实政策文件“三同步”原则,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实效。2021年,本机关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其中3条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步制定、同步发布。

6、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情况。通过依申请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府网站网上咨询栏目留言等渠道及时回应,解答企业或市民关于政策、补贴、菜场、商场等各类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答复。同时,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专场服务对接活动”等,搭建企业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当好企业“店小二”。

7、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本年度暂未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