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杨浦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11-29

杨府办发〔2022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消防救援支队制的《杨浦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2        

 


杨浦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全市《2022年度加强本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主导作用、群众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和社会力量协作作用,建立街道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式,推动完善我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作机制,实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确保基层消防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二、组织架构

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依据《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政府全面主导,街道负责实施,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健全完善街道、居委等各级消防工作组织,明确具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分级处置消防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一)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年底前,各街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全面统筹协调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并作为街道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责任人,街道党政、建管、经发、信访、平安、城运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应机构以及辖区公安派出所为成员单位,落实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指导、综合执法、考核督办等工作。街道消防委日常运作可由消防办承担。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承担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明确相应的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筹辖区综合监管、网格巡查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基层力量建设和管理,按照辖区实际厘清消防监管职责,构建条块结合的全覆盖监管布局,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宣传培训演练、指导居委群众性消防工作等。

(三)居委消防安全工作。居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小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明确消防安全工作专兼职人员和小区微型消防站人员工作职责。街道应加强对辖区居委消防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力度,推动制定居委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网格员包干分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并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物资等支持。

(四)各类科创、文创、工业等园区,区属集团企业,应设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负责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宣传培训、应急处置演练、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街道按照《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杨浦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的职责分工执行。

(一)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1.组织领导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对策措施,部署推进消防工作,针对突出风险隐患研提治理意见,辅助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决策;

3.协调落实本地区消防应急力量、监管力量人员配置和消防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建设、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

4.部署并牵头开展区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协同清零,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5.研究确定本级挂牌督办单位或区域,提请上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排查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方面或区域并跟踪督改;

6.完善对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居委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落实工作督导检查、警示约谈、重大问题督办等工作制度;督促辖区物业公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履职不力的单位,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警示约谈、信用扣分、责令退出等工作措施;

7.协助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工作;

8.根据区政府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1.具体负责实施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落实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动员部署、沟通协调、情况汇总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及时向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3.结合各类安全专项工作,实时掌握本地区消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提出对策,辅助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

4.实体化运作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健全完善火灾隐患处置流程,实现火灾隐患闭环管理,推广应用“互联网+基层治理”智慧消防设施,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5.检查、指导、督促居委、住宅物业、社会单位等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6.分级分类将规模型生产经营单位、高层民用建筑、自建房、“三合一”场所、厂库房、规模型租赁用房、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地下空间、园区、沿街商铺等各类监管对象纳入城市网格化巡查、治理范围,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任务,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7.组织、发动网格员、居委干部、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8.根据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三)小区居委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居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居民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

2.按标准配强、配齐小区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在扑救初起火灾、发现火灾隐患、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处置简易问题等辅助作用;

3.对住宅小区及及其内部出租房等场所区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每月全覆盖一次,针对需特殊关爱的重点人群开展上门宣传防火提示。

四、工作机制

(一)消防安全隐患网格巡查发现机制

各街道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综治等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三类网格化排查模式, 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明晰各级工作人员及消防工作职责和重点检查内容标准,构建全覆盖的常态化消防检查巡查体系。

1.第一类

排查对象: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场所。

排查主体:居委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开展巡查。加强对居民住宅内重点人群的上门防火提示,确保每月全覆盖一次。

排查重点:对住宅小区重点检查地下室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生命通道、群租以及非法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等火灾隐患风险。对自建出租房依据《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规定标准,重点关注疏散通道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堆放大量可燃杂物、违规使用存放液化气钢瓶、未按标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火灾隐患风险。

2.第二类

排查对象:街面、沿街商铺、小型商业用房等场所。

排查主体:街道巡查人员每日开展巡查,同时负责进村居巡查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确保每月全覆盖一次。

排查重点:对“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等隐患问题,重点排查场所内擅自搭建阁楼和设置床铺,擅自采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等火灾风险。

3.第三类

排查对象:规模型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型租赁房、建筑工地、重要建筑、地下空间、厂库房、园区等单位场所。

排查主体: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开展检查,确保每半年全覆盖一次。

排查重点:在落实街面、沿街商铺、小型商业用房等场所火灾防控要求基础上,还应检查第三类单位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执行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有效、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用火用电等管理情况,重点发现存在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用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停用消防设施设备、明火施工作业等可能引发较重事故后果的火灾风险因素。

(二)火灾隐患闭环协作处置机制

1.规范处置流程。依托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由街道牵头建立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协作处置机制,完善发现、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等协作闭环处置程序。对发现的隐患风险问题,能当场立即整改或在短期内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由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督促隐患责任人立即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情况通过“一网统管”平台闭环处理。对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的隐患问题,由街道消防委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各类行政执法资源,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2.分级挂牌督办。对日常巡查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难以推动整改或反复回潮的隐患单位或区域,按照区、街道两级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模式挂牌整治。达到重大火灾隐患标准且隐患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多、资金投入大、整改周期较长的,由街道报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核定后,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其他需挂牌督办整改的隐患单位或区域,由街道负责挂牌督办。

3.强化专业监管。公安、消防、城管、建管、房管等负有消防监管职能的部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决定》执法权限分工全程协助跟进,并逐级嵌入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处置机制流程,对各处置环节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逐步形成隐患联排、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治理攻坚合力。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场所应实施差异化精准分类监管,对潜在风险大、有可能造成严重灾害后果的区域,隐患突出且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频发的基层相关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全力确保基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4.广泛发动群众。通过本市各级主流媒体,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定期发布消防宣传提示,公布火灾警示案例,强化火灾防范意识。畅通消防隐患和火灾风险投诉举报途径,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群众通过“12345”举报火灾隐患和线索。积极发展小区火灾自防自救组织队伍,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广泛参与小区火灾防控、消防宣传、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形成“邻里守望、群防群治”新格局。

(三)基层消防信息技术应用机制

1.加强基层信息化系统应用。依托区、街道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研发嵌入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块,实现基层消防管理信息、火灾警情、微型消防站调度处置等情况及时汇总、比对分析和快速流转。研究完善辖区单位、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厂房仓库、自建房等典型场所数据库,叠加分类信息标签,应用街道区域火灾及隐患形势分析模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评估,定期发布跟进针对性任务。建设消防数据对接平台,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等重点场所消防物联网建设,提升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智能感知能力,实时掌握基层消防运行情况,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效能。

2.注重数据分析。各街道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汇集和网格化巡查检查机制优势,掌握辖区内各类建筑、单位、场所、人口信息等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重点关注辖区单位场所调整经营主体、经营业态,改变使用性质和经营、生产、储存物品以及重点人员变动等情况,提升辖区基础信息准确度,精准研判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科学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评估。

(四)消防力量联勤联训联动机制

1.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区级层面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年度和中期建设计划,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管训用”和考评奖惩等配套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建队(站)验收、达标考核、比武竞赛、表彰奖励和实战效能评估。各街道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大力发展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统筹开展防火巡查、专项治理、消防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

2.强化联勤联调模式。建设完善接处警系统,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支队统一调度平台,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和小区微型消防站可视化运管平台模式100%全覆盖,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持续提升快速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3.建立能力培训制度。区级层面要组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题培训课程,定期分批对各街道消防办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居委负责人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宣贯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带教帮扶、实操讲解消防业务知识,提升人员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应急处置等能力。各街道要定期组织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活动,提升人员发现火灾隐患、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处置简易问题等能力素质。

(五)基层消防安全综合考核机制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定期对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运行、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消防隐患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火灾事故处置等情况开展检查、考评,检查结果由区消防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2.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健全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对有效提升辖区消防安全水平、积极巡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主动发现并整治隐患成效明显、物业企业在小区火灾隐患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微型消防站成功扑救初期火灾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优先作为市级“119”消防奖等表彰奖励的推荐对象。

3.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完善基层消防工作问责制度,对防火巡查检查机制不落实、常见火灾隐患发现处置不力或瞒报漏报、火灾事故多发、年度绩效考评结果靠后的单位采取提醒、警示、告诫性约见谈话。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而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权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将属地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履职情况纳入火灾事故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建设目标,确保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区公安、应急、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主力军、主推手作用,全力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二)保障人员配置。各街道根据辖区经济发展、行业特点、人口布局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整合充实消防应急处置、消防巡查等各类基层消防工作人员数量,保障日常工作需求。

(三)有序实施推进。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建立起职责分工清晰、日常运作顺畅、运行保障夯实、考核机制完善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要结合地区实际,逐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人员配置,升级优化信息应用系统,有计划地分批推广应用各类消防智能感知设备,不断丰富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评、专项考核、政务督查等重要内容。对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街道和有关部门,区政府将组织督办约谈,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附件:杨浦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类别

项目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做好政策保障

1.做好规划配套

将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与市级消防专项规(2022-2035年)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落实区单元规划、控详规划关于消防设施规划控制要求。

消防救援支队

区应急局公安分局规划资源局、各街道

2.完善规章标准

细化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任务,贯彻市级发布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规范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行模式。

消防救援支队

各街道

贯彻执行本市基层消防综合治理重点检查事项和突出火灾风险场所检查指引,指导街道结合地区火灾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要求

消防救援支队

各街道

3.纳入考核体系

街道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情况和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纳入对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政务督察、城市管理精细化、“一网统管”、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等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区考核办

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

二、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4.出台文件规章

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及对策建议。协调编制、公安、财政、人社、规划、住建、应急、城管、房管、城运等部门研商政策支持。10月底前,提请政府制定出台文件,明确街道、乡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重点工作,推动建立常态化配套运行机制。

消防救援支队

各街道、

相关委、办、局

适时组织召开全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

消防救援支队

各街道

5.实化运行消防

安全委员会

年底前,各街道成立由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党政、建管、经发、信访、平安、城运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派出所等相应机构为成员单位。街道消防委日常运作可由消防办承担。

区委编办、

各街道

消防救援支队

6.设立消防安全

管理办公室

年底前,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明确相应的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区委编办、

各街道

区消防救援支队

7.健全基层消防督导考核机制

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各街道推进年度消防重点任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等情况,重点检查街道建立工作机制、核对基础底数清册、核查消防检查质量等内容,指导街道整改存在的短板问题。

各支队

防火监督处

将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建设、专项工作成效和日常督导检查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强化结果运用,督促各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区考核办

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

对发现存在问题严重,发生有影响火灾、限时整改不落实和考核结合不合格的有关街道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追责问责。

区考核办

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

三、加强基层综合管理和能力提升

8.完成可视化调度建设

推进重点单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可视化运管平台模式100%全覆盖,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持续提升快速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统一调度体系

区消防救援支队、

各街道

财政城运中心、大数据中心

9.推进消防物联网建设

建设消防数据对接平台,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等重点场所消防物联网建设,提升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智能感知能力,实时掌握基层消防运行情况。

区消防救援支队

城运中心、大数据中心

10.建立人员培训制度

区级层面每年定期分批对各街道消防办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居委负责人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各街道也要相应每年定期组织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活动。

区消防救援支队、

各街道

财政

各街道

11.加强基层信息化系统应用

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研发嵌入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块,实现基层消防管理信息、火灾警情、微型消防站调度处置等情况及时汇总、比对分析和快速流转。

区消防救援支队

财政城运中心、大数据中心、各街道

完善辖区单位、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厂房仓库、自建房等典型场所数据底库,叠加分类信息标签,建立街道区域火灾形势分析模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评估,定期发布跟进针对性任务。

各街道

城运中心、大数据中心

1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指导各街道按照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大力发展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区消防救援支队

各街道

健全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管训用”和考评奖惩等配套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达标考核、业务比赛、表彰奖励和实战效能评估。

指导街道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用,统筹力量开展防火巡查、专项行动、消防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