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C021号提案的答复 2024-06-19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沪公杨会复〔20249

 

 

 

 

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C021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杨浦区委

    贵党派提出关于治理电动车企改造远光灯及驾驶人员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不仅是一种交通违法,也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视觉辨认造成影响,致使人员判断力下降,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第五项、五十一条第三项、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第一款、六十一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同时,区公安分局也在执法过程中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驾驶人切实深刻了解到该行为的危害性,减少滥用远光灯的情况。

关于汽车前照明的相关国家标准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发布的。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国家工信部在市政府的对应职能机构。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的落实情况 

区公安分局立足交通管理主责主业,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和治理措施,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大查处力度,开展整治行动。区公安分局按照市公安局的整治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市、区两级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包含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内的易致祸”“易致乱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氛围。2023年至今,通过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抓拍违法等方式,共计查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3.4万余起。

(二)狠抓源头管理,强化车辆检查。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检测后台远端检查工作,要求机动车检测站在对车辆检查审验时,切实加大对非法改装灯光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避免违规加装氙气灯的车辆上路行驶。此外,还通过日常街面巡逻管理、相关部门提供指向性线索等方式,加大对非法改装窝点的发现力度,并会同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三)开展社会宣传,倡导文明行车。区公安分局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范围,主动对接辖区街道,在社区宣传窗口以及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布设展板,充分利用电子屏广泛推送关于正确使用灯光的交通安全信息,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联合开展渗透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关于夜间行车规范使用灯光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进一步营造交通安全宣传声势。此外,持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加大关于远光灯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行车。

三、下步工作

区公安分局持续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频率和力度,从严治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会同市场监管、市交通委行政执法部门针对部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改装提升灯光亮度的情况,深入本区汽车修理厂、销售点等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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