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联动公开-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4-30

专项资金联动公开

 

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乡镇/项目/人群)

分配金额

 1

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提供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1933年1月1日后出生或1933年1月1日前出生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双方或本人年满49周岁;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子女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

   (沪财社〔2023〕201号、沪财社〔2024〕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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