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2017-12-08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主管部门市医保局

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申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本市职保退休定居云南,且就医关系已转移至云南的;
2、云南退休后定居本市,参加本市互助帮困计划且帮困已生效的。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参保人社保卡(医保卡)或帮困卡;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程序
1、参保人携带相关证件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和申办条件后,进行备案操作。

收费标准
免费

温馨提示:为更好地向居民提供社区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刷证办事”,请您办理事项时务必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居住证、医保卡原件,谢谢配合!

本政策信息来源:上海社区公共服务公众微信号(shsqgg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