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杨浦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 C118 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09
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C118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唐坤、赵晓侠委员:
民革杨浦区委提出的C118号“关于加快杨浦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安装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区充电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提案收悉后,区机管局、区建管委、区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合办研究,并联合走访了提案委员,就提案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对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细致分析,提出切实可行办理意见。
二、建议答复
为响应国家的“双碳”战略,助力上海市2025年提前实现碳达峰,按照《上海市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方案》、《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杨浦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电动汽车专用充电桩的建设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市场主导、安全可控、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规范电动汽车专用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维、管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方面的社会引领作用。
1、制定专项计划,推进有序发展。进一步挖掘潜力,细化完善充电桩建设计划,持续推动区机关和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以点带面分步推进,逐步实现充电桩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5%的目标。
2、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联合区建管委、区国资委等部门,落实停车场管理者的主体责任,指导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规范开展充电设施以及专用充电停车位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3、认真督促指导,发挥服务效能。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管理,在区机关、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积极配合业主或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建设工作,并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保障充电桩的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