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在部分公共绿地内建设地下停车设施的函》的复函 2020-08-21
杨建委﹝2020﹞108号
关于《关于在部分公共绿地内建设地下停车
设施的函》的复函
区规划资源局:
杨规划资源〔2020〕13号文件收悉。为贯彻落实《本市贯彻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6〕52号文),下称“指导意见”,集约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等增加社会停车设施供给,对来函中4幅规划为公共绿地的地块提出地下停车场(库)建设相关建议,具体如下:
一、相关建设管理要求
1、平凉社区03F5-02地块,规划绿地面积4263平方米,该地块临近已建成小区,建议开挖地下1层,退让用地边界3米以上,满布开发地下空间。建设机动车停车位90-99个(可满足原计划新建83个车位的要求),充电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5%(其中快充不少于30%)。在丹阳路设置1个地下停车场(库)出入口(100个车位以内的地下车库可只设1个出入口,具体位置根据交警部门要求)。
2、平凉社区02G1-08地块,规划绿地面积7602平方米;02G2-09地块,规划绿地面积8772平方米,合计16374平方米。该地块临近杨树浦港,建议开挖地下1层,退让用地边界3米以上,退让防汛墙6米及以上,满布开发(退让兰州路杨树浦路东北角保留建筑)。规划福宁路(兰州路-杨树浦港)道路下方地下空间建议与南北两块公共绿地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20-420个,充电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5%(其中快充不少于30%)。在兰州路设置2个出入口(具体根据交警部门要求)。
3、定海社区H3-2地块,规划绿地面积9255平方米(地下规划200个车位)。该地块临近轨道地铁站及已建成小区,部分区域属于地铁保护区,建议开发地下1层,退让用地边界3米以上,退地铁隧道边界10米及以上,且需通过地铁运营部门的安全评估。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40-160个,充电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2%(其中快充不少于30%)。建议在长阳路设置一进一出2个出入口,其中进口建议紧贴西侧H3-8地块,在公共绿地中设地面公共通道衔接地库入口(避让地下轨交工程);地库出口设于东侧靠近H3-6地块(具体根据交警部门要求)。
此外,地下停车场(库)在建设中还需满足水利防汛及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1、根据《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管理办法》,对于规模以上(地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 平方米的)项目,由受让人按照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前完成防汛影响专项论证与评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上海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受让人应按照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在项目开工前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3、项目建设雨水集蓄利用系统并配备雨水利用计量器具,加强雨水利用计量统计。雨水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浇洒、道路冲洗等。相关要求以区发改委节能审查意见为准。4、地块东侧为市管河道杨树浦港。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在施工许可阶段至相应市水务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手续。
二、开放运营与用地保障需求
根据《指导意见》中“市场运作,政策引导。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停车设施产业化,优化土地供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原则,建议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土地分层出让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公共绿地地下停车场库,加快公共停车设施的供给增加。建成的停车设施应24小时对外开放,并按照区交通委共享停车的整体要求,为周边小区居民提供夜间共享停车服务。
目前,平凉社区03F5-02地块收到一个意向单位上海畅杰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平凉社区02G1-08地块、02G2-09地块、定海社区H3-2三个地块收到一个意向单位上海衡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符合《指导意见》鼓励的发展方向和我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目标,建议贵局在规划用地保障方面给予上述单位支持,指导完善供地手续,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特此函复。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