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03-01

 
2010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11年2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号407室;邮编:200093;传真:65637821;电话:6563839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4个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0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局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和《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协商会审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根据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预算信息为重点,积极推进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不含政府采购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一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信息全文。同时,探索主动公开季度财政收支信息、专项资金使用信息的方式方法,不断深化预算公开内容。二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健全本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以及公开招标信息和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在受理窗口张贴有关注意事项、提供免费宣传资料、公开受理电话等形式主动公布服务信息,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契税缴纳等手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
从申请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我区预算管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33%,主要涉及获取我区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5件,占总数的41.7%,主要涉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件,主要涉及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确实未制作或无法获取的情况。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主要涉及部门预算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0年度接受市民咨询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本局作出的“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答复不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其中1件行政复议处理机关做出维持决定,1件被申请人撤销申请。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设兼职工作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0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我局现有的实施细则制定时间较早,有些规定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需要更新。二是各类专项资金公开的具体步骤、范围和方式还要进一步探索,部分预算管理信息公开也需要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推进,与申请人现阶段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数据整理、历史信息梳理的工作还比较薄弱。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要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整改工作:一是细化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抓紧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重点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关键环节予以细化,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提高质量。在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重点包括:逐步细化报送人代会的政府预算范围,全面反映收支情况;全面梳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公开用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专项资金。三是注重分析。建立完善台账,做好数据整理和统计工作;及时研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