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2015-10-09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区属(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7月至9月,我区连续发生了四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现将四起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2015年7月5日下午3时左右,上海安泰医院有限公司在三门路550号医院大楼4楼楼顶平台彩钢板活动房拆除过程中,承包人陈某某临时招用的施工人员汤某某(男,54岁,江苏人)在作业时,从高约3米的活动房屋顶随彩钢板滑落至医院大楼4楼平台,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2015年8月4日上午7时左右,在同济大学机械南楼一楼超净实验室装修过程中,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参与该工程招投标的上海上晓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临时招用的施工人员凌某某(男,38岁,江苏人)站在铝合金人字梯上对通风管道进行移位作业时,因现场临时电源线未按规定敷设,人字梯梯脚压在临时电源线上造成绝缘层磨破,导致人字梯带电,凌某某触电后摔落至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3、2015年9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上海海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共青路41号租赁的仓库内隔墙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刘某某临时招用的施工人员余某某(男,55岁,江西人)从高约1.7米的门式脚手架上坠落至地面,经送医抢救无效于9月29日死亡。
4、2015年9月27日下午15时20分左右,在眉州路龙口路109街坊(一期)动迁安置房工程工地,因装载机驾驶员不在工地现场,上海锦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张某某(男,45岁,浙江人)擅自驾驶装载机,在驾驶过程中撞上地下车库坡道顶横梁,驾驶室严重变形被挤压在驾驶室车厢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初步分析,造成这四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企业未能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存在违法分包、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等现象;三是施工单位用工不规范,未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没有书面记录或流于形式,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现象普遍;五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落实整改。
三、近期工作要求
现已进入第四季度,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将进入冲刺阶段,为了抢进度、赶工期,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管理。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上述事故的教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的工作态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以事故多发行业和多发群体为宣传重点,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各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继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证上岗、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五)各街道镇、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配齐配强检查队伍,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本行业、本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强调事先预防、源头管控,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面孔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做到严明责任、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因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如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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