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5-01-14


 

 

 

杨发改20251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下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区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委党组会、委行政办公会,听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法律顾问聘请等法治工作汇报,审议相关制度文件,切实做到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示范引领,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开展年度专题述法,全面推进我委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落实《2024年杨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常态化,以年初与区委党校开展共建合作为契机,邀请市委党校万里鹏副教授作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的专题辅导报告,让全体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为系统全面的了解。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的研读自学,通过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学习强国、“法治上海”微信号等多种形式,不断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旨要义,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机关建设

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参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治工作。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杨浦区关于推动建立以数字经济为主导的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政策指引》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征求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并交区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真正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做好年度依申请信息公开,2024年我委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程序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了答复,能公开的依法公开,不能公开的耐心解释。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坚持业务和法治工作相融合,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暖城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年初我委第一时间牵头召开2024年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投资促进大会,发布营商环境7.0版,5个方面150项举措。同时,建立了“322”跟踪问效工作机制,推动150条改革任务落细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围绕优化制度供给、专项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10个方面推出28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已涌现出首批检察长担任园区“法治副园长”、成立全市首家“执源治理中心”、全市首个商圈“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站点、全市首个区级“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涉企侵权信息受理服务站”等创新做法。积极宣传报道杨浦营商环境法治化特色做法和案例,2月以来在市发改委公众号发布首家执源治理中心成立、法润滨江护航企业发展、持续升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20余篇特色举措报道,收到较好反响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不足

1.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组织和引导全委党员干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还不够多,还存在学用脱节的倾向

2.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干部的法治素养还未能做到与时俱进,用法治思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复杂问题的本领有待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有待加强。

3.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调查发现仍存在企业感觉冷暖不均、政策服务不够精准、融资便利度不足等裉节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进。

(二)原因分析

1.法治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深入。专题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建设工作不多,适应新形势开展法治建设探索创新不足,法治建设类主题活动与委内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结合不够,法治建设类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方式方法简单,不够灵活。

2.“以我为主”和“依托法律顾问”结合做得还不够好。比如,在相关合同条款审查等工作中,部分干部习惯性依赖法律顾问把关,自身法治素养培树还不够

3.为企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还待加强。比如,出台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时,还需要进一步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企业在营商环境改革的真实需求和有效举措,提高政策的精准度。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优化完善学习常态化机制,时刻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度,深化中心组常态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带头用法等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二)加大法治政府机关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按照《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区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政府规划涉及我委相关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开放活动集中组织与常态开展相结合。持续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各部门聚焦企业感受度,从营商环境“小切口”事项入手,结合“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发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诉求,建立分层分类的问题发现—解决—协调—反馈的闭环机制。定期开展企业满意度调查,探索建立区级营商环境体验官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企业营商感受和期待诉求,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的制度创新。 探索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扩展“免审即享、直达快享”政策服务。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机制走深走实,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