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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作为上海杨浦区华鼎文化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2018-09-14
索引号:-2018-00001
发文字号:杨文[2018]42号
发布机构:文化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关于同意作为上海杨浦区华鼎文化服务中心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上海杨浦区华鼎文化服务中心(筹):
你中心向我局递交的《关于申请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成立上海杨浦区华鼎文化服务中心符合我局文化发展规划及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该单位的宗旨是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收集整理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为此,我局同意作为上海杨浦区华鼎文化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其业务范围是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非遗知识的宣传、交流;承接与业务范围相符的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该中心的举办者为翟双燕、吴文衍。
上海杨浦区华鼎文化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杨浦区华鼎文化服务中心章程》规定开展活动。同时,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登记事项。
特此批复。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