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1-01-18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联系(地址:隆昌路690号,电话:558053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府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文件精神,对照《2020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杨府办发【2020】23号)要求,结合投资促进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
对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及时对我单位机构职能、规划计划、部门公文、行政事务等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全年共制发公文14个,累计在“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主动公开率保持在85%以上。2020年,我单位积极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体责任,全年主办或合办(牵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件2件,均已在“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财务收支预算情况及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等。同时,严格落实《杨浦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实现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件,均为图解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要求,我单位及时制订《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0年新收政府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通过邮寄光盘、打印件及网上回复依申请人,未发生复议、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本机关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填写发文申请单,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公文公开比例。2020年,按要求对我单位2010年以来起草的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梳理,调整文件16件。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于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做到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先审后报、层层把关,确保发布的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及利用方面
大力发挥“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后台管理,按要求完成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修订、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利用“投资杨浦”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更新工作动态,全年共发布信息153期、804篇,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投资服务、产业规划、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政务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专人落实日常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82341.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积极落实《杨浦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逐步完善,全年信息主动公开率保持在85%以上。但在政策解读形式多元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强化主动公开工作意识;优化政策解读的时效性、精准性和多元性,协同政务平台和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为推动本单位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单位按照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制订《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上网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要求定期向区档案局移交政府信息,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主体责任,并积极做好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维护工作。
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