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路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2023-07-18


杨定办〔20233

                       

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关于

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23〕2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府发〔2023〕4号)的要求,结合定海路街道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本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本辖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杨浦“四高城区”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

四、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1.制订街道普查实施方案(2023 年5 月)

2.成立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23 年6 月)

3.组建普查工作专班、选聘指导员及普查员(2023年6-7月)

4.划分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小区电子地图(2023 年 6-8 月)

5.业务培训及单位清查(2023 年 7-12 月)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2024 年 1-10 月)

1.普查登记(2024 年 1-4 月)

2.普查数据审核、录入、汇总、上报(2024 年 1-8 月)

3.普查数据质量抽查评估(2024 年 6-10 月)

(三)资料开发应用和工作总结阶段(2024 年 10 月-2025 年)。主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维护和名录库更新等后续保障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定海路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详见附件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上海市统计条例》的规定,按时、准确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做实各项保障根据区统计部门要求,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脑和相应办公设备,并设置专用网线。由街道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普查工作专班,专人负责做好登记核对、数据处理、质量把控等全过程业务保障工作。在第三方机构的使用上,要强化约束机制,严格选聘流程,接受业务部门的指导,签订规范协议,清晰各方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结合街道实际,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利用“定海桥畔”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定海路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和工作职责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定海路街道办事处

                 2023615

 

 

 

 

 

 

 

 

附件

  定海路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和工作职责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杨府发〔2023〕4 号)要求,定海路街道组建定海路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名单

    长:周建辉  定海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    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陆    定海路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彦明  定海路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定海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侍毅岭  定海路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刘建锋  定海路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俞薇莉  定海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副主任

杨怡雯  定海路街道社区宣传文化办公室主任

陈齐荣  定海路街道社区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

汪天涯  定海路街道监察办副主任

   定海派出所所长

廉学勇  定海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定海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薛兴伟  定海路司法所所长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党政办负责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办公场地及设施等后勤服务保障事项,协助完成街属事业单位的普查。党建办负责协调普查工作力量调配等事项。管理办负责协助相关行业企业梳理和数据共享的事项。服务办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平安办负责协调涉及规模性租赁企业名录方面的事项。自治办负责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协助选聘普查员等工作。宣文办负责协调普查宣传动员和舆情应对等事项。营商办负责协调推进普查各阶段具体业务工作。监察办负责受理并查处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案件(包括举报、转办和督办案件)。派出所负责相关信息数据共享的事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协调涉及沿街商铺名录方面的事项。市场监管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清理与数据共享方面的事项。司法所负责协助相关普法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及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主任:陈齐荣  营商办主任

  组员:骆    营商办科员

        季婷婷  统计站站长

              统计站办事员

          高心婵  营商办干部

            党政办干部

        孙华菲  服务办干部

            平安办干部

        倪佳雯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作专班形式开展工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集中办公。负责做好登记核对、数据处理、质量把控等全过程业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