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琴、朱伟、徐婷婷、应俊、朱明华等五位同志的任职聘用通知 2014-08-12

各科室:

办事处决定:

聘用刘琴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朱伟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徐婷婷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应俊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朱明华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特此通知。

 

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