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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琴、朱伟、徐婷婷、应俊、朱明华等五位同志的任职聘用通知 2014-08-12
索引号:-2014-00001
发文字号:杨大桥办〔2014〕23号
发布机构:大桥街道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各科室:
办事处决定:
聘用刘琴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朱伟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徐婷婷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应俊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聘用朱明华同志任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科员
(管理9级);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