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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环境监测站与交通部门联合开展 机动车尾气监测行动 2017-11-03
索引号:-2017-00038
发布机构:环保局
信息分类:行政事务
我区环境监测站与交通部门联合开展
机动车尾气监测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监管工作,自10月23起,杨浦区环境监测站联合区交警机动中队,在隆昌路河间路交叉口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机动车尾气监测行动。此次联合监测行动采用遥测法筛查和怠速法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遥感监测是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对过往车辆尾气进行无差别的筛查式监测,怠速法检测则是要求待测车辆靠边停稳且未熄火状态下,将取样管插入机动车排气筒内进行实时监测,该检测结果可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依据。此次行动,遥感筛查机动车8000余台,怠速监测机动车210余台,其中怠速法抽检中有4辆机动车尾气超标,已由交警部门作出现场处罚决定。
此次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是我站与交通管理部门的一次联合行动,监测结果不仅可以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还可以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车辆处罚的证据。不同以往的是,对于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交通部门不再局限于暂扣车辆行驶证限期整改的软处理方式,还可以再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是今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新增了“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的处罚条款,加大了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处罚力度。我站与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监测-处罚联动机制,将会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现象产生极大的遏制作用,同时有效地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对尾气排放的关注度。
杨浦区环保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