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上海之春”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2008-11-29
杨文发[2006] 19号
关于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上海之春”期间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镇)社发科、各区级文化馆、各区级图书馆:
200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上海之春”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工作,丰富我区众多群众的文化生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相关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坚持公益性文化服务为主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多样的文化需求。同时,按照“热烈、欢快、健康、节俭、安全”的要求,统筹协调,以广场文化活动为主,指导好居委及社区居民举办各类因地制宜、小型多样、自娱自乐的社区文化活动,尤其是要组织好为外来建设者服务的各类文化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安排好“五一”和“上海之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参与配合市、区的系列主题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让广大杨浦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愉快、健康、祥和的节日。
二、积极开展好文艺创作。各单位要围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导向,积极宣传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荣辱观,要与庆祝建党85周年和长征胜利70周年相结合,积极组织广大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创作体现先进文化、革命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塑造上海城市精神、展示劳动者风貌的文艺作品。在艺术形式上以小品、合唱、朗诵等为主,要体现多样性,内容上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融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为一体。
三、加强地域间文化活动交流。“五一”期间,各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充分运用文化资源,积极组织跨地域的文化交流演出。各街道(镇)间要联手举办文艺活动若干场,并且将优秀节目送到社区、基层和工地,实现文化优势互补、节目资源共享。其中,各街道(镇)社发科要充分挖掘社区单位和居民中的各种文化资源,在节日期间为广大社区居民服务。群众性文艺社团、团队和社区文化指导员要发挥积极作用,深入社区和基层,组织、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四、保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对外开放。“五一”长假期间,各区级文化馆、各区级图书馆、各街道(镇)文化中心(站)与图书馆要对群众开放,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的阵地优势,安排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要贯彻落实好《文化部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的通知》精神,让外来劳动者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五一”黄金周。还要创设条件,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或低价开放的各活动阵地,设计并安排适合青少年的活动项目,丰富他们的节日生活。
各区级文化馆、各街道(镇)社发科组织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要明确职责,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请各单位填写好“五一”期间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表及“五一”期间文化设施开放情况表,务必于5月8日上午准时上报区文化局。
杨 浦 区 文 化 局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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