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商务委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020-05-25

各科室、相关行业协会商务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和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区商务委将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商业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形势,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2020年6月1日至30日,在我区商务领域行业企业同时开展。相关活动可贯穿、辐射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区商务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行业企业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围绕安全教育、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生产月知识讲座活动。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本区相应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开展对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参与“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举报身边的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区安委办将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为企业和群众解答所关心的城区安全问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参与,并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安全咨询服务、参观安全体验馆、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向职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治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业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各企业要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和重点场所等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逐一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隐患的整改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安排。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保障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策划,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活动策划,着重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将“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五五购物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三)围绕主题,广泛宣传。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及时有效地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信息传播途径,广泛宣传报道,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主要活动安排表报送区商务委;活动期间,要及时将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活动等报送区商务委;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有关总结等材料报送区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