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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第B091号提案的答复(合办) 2023-04-24
索引号:-2023-06132
发文字号:杨医保〔2023〕13号
发布机构:区医保局
信息分类:办理结果公开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主动公开
杨浦区医疗保障局
杨医保〔2023〕13号
对区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
第B091号提案的答复(合办)
区卫生健康委:
匡兴亚委员提出的B091 号“关于制定《杨浦区医务人员新冠肺炎救治保障工作方案》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其中第三条“医保局对医务人员上班期间感染新冠就医产生的费用,全额报销”,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沪医保医管〔2020〕48号)及《关于本市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3〕1号)的要求,疫情期间确诊和疑似患者所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区医保中心按卫健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认定上报的患者名单、费用报表予以申报结算。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杨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3 年4月24日
承办单位地址:兰州路1118号 邮政编码:200082
承办人姓名:施婷 联系电话:6589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