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机关职能 2021-10-20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负责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历史老案平反纠错人员、安徽下放居民帮困补助工作。

(三)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统筹协调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负责孤儿救助和养育工作,指导孤弃儿童保障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牵头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同推进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四)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

(五)负责慈善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管理工作、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慈善行业组织的指导;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等。

(六)负责基层政权和行政区划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街道部分行政区域调整的审核,以及居委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审核。

(七)负责职业社会工作者相关工作以及志愿者行政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和婚姻介绍机构管理。

(九)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

(十)负责福利彩票销售额度申报和销售管理,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应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构建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全面建成“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夯实民政托底保障作用。建设高效便捷的社会服务体系,推进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一证通办”。提高婚姻和收养服务质量。

(十三)与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