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1-19

杨浦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本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和事业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促进了杨浦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有3项证明事项实现了告知承诺,其中儿童福利领域2项、社会组织登记领域2项。作为试点区,对涉及9部门的14大项22小项救助事项进行梳理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在“一网通办”总门户“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正式发布。配合市民政局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再梳理,对相关办事指南进行修订和完善。试点“扫码”登记选民。培训居委干部使用“社区云”移动端(政务微信工作台),通过扫描居民“随申码”直接进行选民登记,方便选民登记,为居委减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专项执法、“执法为民”打击整治殡葬领域非法违法活动专项行动。与苏州工业园、苏州高新园区探索部分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事项跨省通办,推动长三角居民办事向“好办”“快办”发展。

(二)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发布决策事项目录,由局办公室(法制科)联合局法律顾问对《杨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并报区府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配备2名公务员、聘请2位法律顾问,组建法制审核工作队伍,依据《杨浦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许可决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六类18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配置执法记录设备,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信访事项进行分类处理,对不属于信访范围的涉讼事项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指导街道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区换届专班通过走访调研、专题会议等方式,对选情复杂街道、居民区开展个别指导。至5月29日,杨浦区参加集中换届的287个居委会全部一次选举成果,共选出1625名居委会成员。

(五)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民政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并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落实“十四五”开局之年重要任务相结合,讨论制定了局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推动发展开新局”项目清单,聚焦救助、养老、社区治理等方面,覆盖民政全领域,目前共锁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12项,“推动发展开新局”清单9项,明确了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联系点,紧密结合“一线工作法”、“12345”热线、“大调研”,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街道、居民区和党支部联系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2021年度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以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培训、“一点行动、点亮杨浦”救助管理进社区系列活动、婚登党员先锋进社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忆峥嵘百年、享幸福晚年”普法宣传活动“银发课堂”老年普法系列活动《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宣传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问答”网上竞答活动、“执法为民”打击整治殡葬领域非法违法活动专项行动、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养老机构专项执法行动等,一方面提高了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另一方面强化了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在工作中学法、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讲法的能力,推动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实践,提高工作实效。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法治学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局根据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对民政干部职工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但还存在着学习不够系统、理解不够深入的问题。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

通过行政案卷评查发现,目前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调查记录手段简单、案卷归档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作用,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升级区婚姻(收养)登记大厅监控系统,对登记过程进行记录;推行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规范,确保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完整、规范。

三、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总要求,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中心大局,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落实,推动《民法典》贯彻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民政领域法治的新需求。

(一)继续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各项法律法规调整的情况,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民政系统培训教育的必训内容,邀请专家,系统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加深民政干部职工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民政干部的法治责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厘清行政权力事项,扩大公共服务事项覆盖面,建立健全“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工作机制。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试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事”,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效。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记录设备使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落实行政应诉出庭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纠错机制,依法接受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

(四)广泛开展民政普法

结合公众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活动,重点聚焦社会救助、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各个业务领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工作中学法、在工作中普法,以案学法、以案释法,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使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民政工作法治环境。

2022年,我局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状态,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推动优化民政法治环境,为实现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杨浦区民政局      

2022年1月5日